据报道,我省某县103名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近13万元工资,向上级政府反映时,该县某副县长写下书面保证:三天之内保证解决,否则从县财政支出。然而,时隔一年有余,工钱仍然没影。后来,该副县长在接受省城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当时去做劝解工作,本意是让农民工回家就算了。
看完报道,感慨万千。农民工向政府反映问题,是希望政府能够为自己做主,可我们的副县长的最终目的不是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只是让农民工回去,只要能“熄火”就万事大吉了。这种貌似真诚的做法,却是欺骗农民工的感情。这种欺骗比拿不到工资更让人难受,更让人对该副县长所代表的政府形象而寒心。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民不可欺,无信不立。诚信对任何一个领导干部来说,都是安身立命之本。领导干部把握决策权、话语权,不仅管人、用人,而且也领导社会潮流,影响社会风气,其言谈举止,历来在社会诸多领域起导向作用,是最高层次的典范。普通老百姓不能做到诚信,是损害一己;为官者不能做到诚信,则无法取信于民,政令不通,上下欺瞒,那就是为害一大片,损害的则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其所领导的整个事业。从根本上讲,领导干部讲诚信,核心是对群众负责。
笔者认为,打造诚信政府,取信于民,既是人民群众对政府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打造诚信政府的过程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办不成的事情不说,脱离实际的目标不定。凡是向群众承诺的事情,就要下决心去创造一切条件,克服一切困难去兑现,绝不能向群众许空愿,开“空头支票”。
王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