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某地级市的市中心有一个巨大的广场,那里喷泉四射、绿草如茵,充分展示了这个城市的品味,是这个城市的窗口。这个广场,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成为该市市民休闲娱乐的理想之地。同时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还常常被一些单位和商家所看好,作为开展活动和推介产品的绝佳场所。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广场承载的使命并非永远如此单纯。就在几年前,有一段时间,笔者发现这个城市的大批交警集结到该广场上练习队形步伐,喊声震天,响彻方圆数里。初始,笔者对此颇为欣赏,可这时偏偏有人冒出这样一句话来:“又在作秀,天宽地大,哪里不能训练,非要跑到广场上来表现,不就是为了让领导和市民能看得见吗!”事后,笔者仔细琢磨,感觉这位同志说得一点没错,因为训练过后,笔者发现,这个城市的交警在整体形象和文明执法方面并没有多大改观和提高,而那次一本正经的训练也如过眼烟云般在市民的脑海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是为“作秀”一词增添了更多例证而已。
公安交警的“作秀”虽然被有眼光的市民识破,可是有些部门却并未从中吸取到教训,依然在进行二次模仿,在同一地点上演着相同的一幕。就在前不久,这个广场上又是红旗招展,人山人海,喊声震天,热闹非凡。笔者当时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事后从当地媒体上看到,是该市工商系统又在那里排兵布阵,进行所谓队列训练汇演暨执法装备发放,而且声称,此举是为了规范执法行为。笔者感到十分好笑,工商部门是为企业登记注册、进行年检的地方,它的行为规范与否,完全体现在办事的“窗口”上,体现在日常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态度上。要想让广大群众说好,只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千方百计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这才是治本之策。难道在广场上走两圈,就能把行为规范了吗?难道扯开嗓门喊两声,就能赢得市民的好感和掌声吗?
郑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