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党内生活和政务活动中孳生的各种各样的“潜规则”,省委、省政府深知其害、明令禁止,干部群众深受其苦、坚决反对。要把省委《决定》落到实处,“作风建设,狠抓落实”取得成效,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就要因时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大力破除“潜规则”,让党务政务活动真正在党纪政规的准则内进行。
“潜规则”,是相对于规章制度等“显规则”而言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见诸文字,但又是相当部分当事人未必愿意但也只能接受的规则。
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都有各自的“潜规则”,当前存在于党内生活和政务活动中的“潜规则”,则是危害最为严重的一种。比如做工作不能太冒尖,新任务来了不能雷厉风行,否则就可能“出头椽子先烂”。比如有上级领导下乡,当地干部须到辖区边界迎送,且要层层有人陪同,临别还得送上土特产,否则就是“太寡淡”。比如领导出行要有人拎手包、端水杯,还得有人开车门,否则就是“没派头”。比如有群众上访,再大的事也是先让下面人处理,“一把手”一般不出面,否则就是“不会当领导”。比如单位或部门领导必须“搞创收”,否则就是“窝囊”,就是“不关心下属”。比如党内生活会,自我批评就是摆情况,相互批评就是提希望,否则就是“政治上不成熟”。比如到有关部门审批办事就得送“好处”,“好处”多少与审批的快慢成正比,否则就是“不明事理”。比如当官就得“活动”,提拔就得“走动”,否则就是“落伍”。
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于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一些干部中,但其危害万万不可小视。它往往使显性制度形同虚设,使党纪政规和政策、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它往往带来逆向淘汰,以致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小人竞进,好人受气;庸官无恙,好官遭斥”的现象;它往往形成恶性循环,使一些本来正直的人也开始动摇,考虑自己是不是也要按“潜规则”为人办事。由此可见,“潜规则”是一种破坏党纪政规的歪风,是一种扰乱正常党内生活和行政秩序的邪气。如不坚决彻底地摈弃“潜规则”,党风政风就难以转变,各项工作也很难得到应有的落实。
彻底破除党内生活和政务活动中的“潜规则”,就要培植、完善良性的制度架构,尤其是要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些“潜规则”之所以存在,缘于党纪政规在执行中的松弛,缘于一些办事制度、程序、规则的缺失。为此,就要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不断建立健全针对“潜规则”的党纪政规制度体系。“潜规则”在哪里出现、在哪里盛行,就要对症下药、针锋相对,从源头上堵塞“潜规则”的黑洞。
彻底破除党内生活和政务活动中的“潜规则”,加强教育必不可少。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要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潜规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特别是要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坚决按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办事,守规矩、讲政策,不给“潜规则”留下可乘之机。
治事先治政,治政先治吏。如果我们的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各个部门特别是职能部门,都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彻底摈弃那些腐朽的“潜规则”,那么我们干部的作风就会有一个大的改观,并进而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