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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提示:山西新闻网> 专题汇聚> 新闻专题> 解读“物权法”

时间:2007-03-19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掌声终于在人民大会堂响起,我们已经期盼了很多年。”

3月16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又一次全国人大会议的胜利闭幕,还在于所有的中国人在这一天迎来了一部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对于中国人来说,13年前就已经在等待的这部法律降临了。

从1993年,物权法开始起草,这部法律前后历经八次审议,创造了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的审议次数之最。其间,还通过公布草案全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据此进行了多次修改。

13年的等待是漫长的。漫长的等待中总有希望在孕育,有信念在支撑,有我们日益强大的共和国与时俱进的点点滴滴。

古希腊哲学家底欧根尼有一天躺在街头晒太阳,国王亚历山大走到他身边,问他有什么需要。他说:“我惟一需要的是,请你走开,别挡住我的阳光。”

“请别挡住我的阳光!”这句古代哲人的话,道出了许多现代都市人的困惑―――随着城市新建、翻建工程项目的大批上马,阳光变成了稀有资源。阳光权已成为城市居民最容易受到侵害的热点问题之一。而物权法正是破解这道难题的最有效的钥匙。

当然,物权法保障的范围还远不止这些,除了划时代的公产私产平等保护,物权法还加大了对公有财产的保护力度,并回答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转让,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征地拆迁如何补偿,小区车位、车库如何确定归属等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正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说的那样,“物权法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多既有制度的确认,有利于让人们尽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现在,我国正处在改革前进的风口浪尖,其间必然要经历波诡云谲的曲折磨难,但是,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却对自己的前途心明眼亮―――惟有切实保护创造者的权益,中华文明才会有永不衰竭的希望。这种认知赋予了我们面对艰难险阻时的必胜信念,更给予每一个劳动者乐于创造物质与精神财富的持久激情。

“万物解冻复苏,大地繁花四起,不要问春天为谁降临―――为所有的生命和所有的创造,为一个更加开放的中国,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刘子平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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