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18名县处级干部,30人受到党纪政纪双重处分,1名县长被建议免职
本网讯(记者 刘增峰)7月16日上午,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在山西太原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对在“黑砖窑”事件中负有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之责,以及个别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查处结果。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山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建武、山西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王水成、山西省纪委常委贾毓杰出席了发布会。包括18名县处级干部在内的95名违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涉及两个市、八个县,即临汾市的洪洞县、乡宁县、襄汾县,运城市的芮城县、临猗县、新绛县、万荣县、永济市。洪洞县委书记高洪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延林的副书记职务,同时建议免去其洪洞县县长职务。另有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会上,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代表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发布最近一段时间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黑砖窑”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
目前已基本查清了“黑砖窑”事件中涉及的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等严重问题,并对有关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所查处的案件涉及两个市、八个县,即临汾市的洪洞县、乡宁县、襄汾县,运城市的芮城县、临猗县、新绛县、万荣县、永济市,共对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受到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30人。
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0人,一般党员干部3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95人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查看7人,撤销党内职务7人,党内严重警告28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开除公职2人,撤职24人,其中包括撤销任职资格及罢免职务,降级19人,记大过15人,记过14人,警告1人。 上述人员中还有人大任命、给予撤职处分和免职的均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司法机关正在追究涉嫌犯罪的8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律责任,其中2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另外6人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将依纪依法作出党纪政纪处理。
同时,责成临汾市委、运城市委向省委作出深刻检查。此前,省政府已责成临汾市、运城市政府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工商局向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市、本系统干部大会上作出检讨。
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8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受到党政纪双重处分的2人。涉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以及其他县级领导12人,分别是洪洞县委书记和洪洞、乡宁、襄汾、芮城、临猗、新绛及其他县级领导。其中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撤职2人,降级2人,记大过3人,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
涉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6个,即临汾、运城两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职能管理部门,对这6个局的局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另外,免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延林的副书记职务,同时建议免去其洪洞县县长职务。
发布会通报了涉嫌非法使用童工的案件有关人员受党政纪处分的情况:芮城县阳城镇、万荣县皇甫乡和通化镇“黑砖窑”非法使用童工5案涉及6名童工,共追究6名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敬孝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进仓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郭瑞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蔡自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分管劳动监察大队)王俊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葛向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发布会重点通报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和芮城县阳城镇孙涧村孙涧砖厂“黑砖窑”案件中涉及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案件的处理情况:曹生村“黑砖窑”案中共追究有关责任人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9人。
除对县委书记和县长作出处理外,给予洪洞县副县长王振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原党委书记、尧都区副区长段春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洪洞县广胜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金铁撤销镇党委副书记处分、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孙涧砖厂“黑砖窑”案共追究有关责任人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6人。给予芮城县县长陈杰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原县长助理、风陵渡开发区副主任张自刚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县长助理李建武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阳城镇原党委书记、芮城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姚建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芮城县古魏镇党委书记(阳城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姚应社撤销镇党委书记处分。
下一步,随着司法审判工作的推进和违纪案件调查工作的深入,将对其他的违纪违法案件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自中央、地方的百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图为新华社、中国网在现场发布报道
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在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说,这次处理干部力度之大、数量之多,是近年来少有的。对违纪人员的处分,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党纪政纪作出的。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纠正错误、改进工作的决心,充分体现了严肃党纪国法、整肃干部队伍的决心,充分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决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对广大党员干部是爱护的。处分人决不是我们的目的,旨在通过处分一批违纪党员干部,唤起大家的警醒,使全体党员干部都能从中汲取教训,查找不足,尽心履职,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他说,对 “黑砖窑”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要继续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包括新闻界积极举报。他说, “黑砖窑”事件之所以发生,除直接刑事责任者的行为外,主要是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的。所以,这次党纪政纪追究的对象,主要是对事件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他强调,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把监督检查工作向基层延伸;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大对行政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力度;三是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