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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提示:山西新闻网> 专题汇聚> 新闻专题> 关注山西“黑砖窑”事件

时间:2007-06-27 04:07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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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6日讯 (记者贺锴)今天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进一步开展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 “黑砖窑”专项行动暨督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第181次常务会议以及6月20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在前一段打击黑砖窑、解救被拐骗农民工的基础上,动员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加强督查,推进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努力建立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监管机制。省委副书记、省长于幼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靳善忠主持会议,副省长胡苏平宣读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暨督查工作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作组成员,省政府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领导组及赴11个市督查组成员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会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的负责同志就搞好专项行动作了具体安排。


于幼军在讲话中指出,近期发生在我省运城、临汾、晋城等地区一些“黑砖窑”的刑事犯罪和非法用工行为,侵犯了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在国内外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在洪洞县曹生村等“黑砖窑”事件经网络和媒体披露之前,今年四、五月以来,我省运城、晋城、临汾地方政府和公安部门在接到省内外群众举报和开展民爆物品排查专项行动中,就发现并立即查处了一批“黑砖窑”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农民工劳动和非法招用童工等刑事犯罪案件,拘留审查涉嫌犯罪人员,解救并妥善安置被拐骗农民工。5月17日起,晋城市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砖厂逐个排查行动;5月28日起,运城市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行动,解救被拐骗农民工162人。6月10日左右曹生村等“黑砖窑”事件经媒体披露引起社会各方关注,胡锦涛、温家宝、吴官正、李长春等中央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后,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这一事件严重性和敏感性的认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张宝顺书记和我立即研究亲自部署解救被拐骗农民工、打击“黑砖窑”犯罪行为、整治非法用工等工作。6月14日,省委、省政府成立了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骗民工专项行动领导组,运城、临汾、晋城三个重点市公安机关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连夜开展清查行动。省政府6月15日制定下发了 《关于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的通知》,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派出由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参加的3个联合工作组,分赴运城、临汾、晋城3市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指导。6月15日晚上,省领导组与刚抵晋调查、指导工作的国家三部委联合工作组进行汇报、研究,在国家工作组指导下迅速推进清理、解救和打击各方面工作。6月17日,我召集领导组会议,再次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对进一步做好打击黑窑主、在全省范围内清理非法用工作出具体部署。6月20日上午,国务院第181次常务会议听取山西“黑砖窑”事件调查处理初步情况汇报,温家宝总理和其他领导同志对事件处理和在全国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做出了重要指示。我列席国务院会议,作了汇报和检查。下午,张宝顺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我向常委、副省长和人大、政协领导同志传达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提出了七条贯彻建议,会议就总结汲取教训和下一步贯彻落实形成了共识和明确的指导意见。在几天时间里,公安系统出动4万多警力,在全省“地毯式”检查小砖厂、小采矿厂、小冶炼厂8760处,解救被拐骗农民工359人,刑事拘留涉嫌违法犯罪人员35人,行政拘留24人,其他治安处罚38人。


应该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在打击“黑砖窑”刑事犯罪行为、整治非法用工的问题上,头脑是清醒的,态度是坚决的,应对是得当的,一经发现,坚决打击,毫不姑息。然而,在我省公安机关开始查处行动之后,我省宣传舆论没有及时报道;当互联网和省内外以及海外一些媒体陆续出现对该事件的某些不实报道,我省有关部门和媒体又没有及时回应,予以澄清。为什么没有及时回应、澄清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我省长期以来这方面工作基础的薄弱;有我们一些干部对这方面工作不够敏感重视,麻木不仁;还有就是有关部门考虑当时还在全省展开专项打击解救行动,拟待行动告一段落、抓捕了犯罪嫌疑人、解救了被困农民工后再在媒体上公布,故没有及时回应网络和媒体的某些不实报道,在国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然而,这还是表面、浅层次的原因和教训。造成这一事件和这类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和教训:


一是多年来我省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依法监管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地区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这几年,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铁矿、非法砖厂等企业非法用工特别是其中拐骗农民工、强迫农民工劳动和非法使用童工等刑事犯罪问题的态度是明确、坚决的,一经发现,就给予严厉打击。省政府这两年多次下发了整治规范小煤矿、小砖窑、小玻璃器皿厂等劳动用工秩序文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在此基础上,我省去年启动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立法工作,今年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议通过颁发了我国第一部省级人大立法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规。


然而,近期发生的这些“黑砖窑”事件,暴露出我省在农村地区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政府监管不到位的严重问题。长期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对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管理的注意力和监管工作主要在城镇和规模较大的工矿企业,对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小矿山、小砖窑、小工厂等劳动用工问题疏于管理,基本处于失察和失控状态。


二是这类事件暴露出我省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个别村干部甚至包庇纵容黑窑主,致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这些村级组织和干部却麻木不仁、熟视无睹,没有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公安机关举报,耽误了打击犯罪分子和解救受害农民工的时机。


三是这类事件还暴露出我们一些党政企干部政治素质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善于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和重大切身利益问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改进和加强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各方面长效管理机制,并以严密的管理、严明的纪律确保制度、机制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要充分认识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关系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把专项行动当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各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务求取得令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全省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对全省所有企业特别是非法雇用农民工及无证照的小砖窑、小煤矿、小作坊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非法用工、强迫劳动、拖欠工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等问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被困受伤害的农民工要全部解救,不漏掉一个死角,不漏掉一人。要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对全省乡村所有小砖厂、小煤矿、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关停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违法占用耕地的小砖厂、非法小煤矿等;对符合规划和条件,需要依法规政策办理批准手续的,纳入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范围,并实施规范管理。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全省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6月14日至6月26日)是在全省集中开展清查、解救、打击行动。第二阶段(从6月27日至7月13日)对前一段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推动专项行动按既定部署扎实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省将组织11个督查组对各市、县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第三阶段 (7月中下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今后加强各个方面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编辑:张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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