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2日讯(记者 刘宇 通讯员 陈伟)我省开展“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农民工”专项行动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左世忠立即作出安排,派专人前往调查,研究审理事项。
省法院表示,一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护公民、农民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违法犯罪者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为和谐、为大局服务。同时,积极行动,派出副院长王满春与刑事审判二庭的负责同志赶赴临汾市,会同临汾市中级法院和洪洞县法院领导研究部署立审事宜。在调研期间,王满春提出各级法院要坚持四个 “一定”:一定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审判准备工作;一定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使涉及此类案件的农民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一定要选调优秀审判法官组成合议庭,严格按照审判程序进行审理;一定要严格遵守审判纪律,执行廉政纪律,把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把人民法院对党、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负责体现到案件的审判上。
对于那些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行为,省法院在运用法律上作出具体指导意见,将根据刑法相关条款进行判处,努力做到准确、公平,同时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方面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