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8日讯 (记者 李强)今天下午,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宣布,洪洞县“5·27”黑砖窑事件包工头衡庭汉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洪洞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自2006年3月以来,河南籍工头衡庭汉承包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砖厂。之后,他先后从郑州、西安及我省运城等地以帮助找工作为名,拐骗32名农民工到其砖厂劳动。期间,衡庭汉指使犯罪嫌疑人赵延兵、衡名扬、刘东生、周学平、陈志明、金兴建等6人充当打手,看管、强迫被拐骗农民工每天工作多达15小时,致使20名农民工在生产过程中被烧伤,1人死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在逃的3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正在全力缉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