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证件都有有效期,惟独结婚证没有。近日,童话家郑渊洁在博客里提出“给结婚证增加有效期”的建议,他提出没有有效期的证件是无效证件,终身制证件严格来说不是证件。“假设我们给结婚证增加了有效期,到期双方自愿续约,我们的离婚率将大幅下降,甚至杜绝”。他认为,如果结婚证设立了有效期,夫妻双方会尽量将美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以期续约;反之则相反,破罐子破摔。这个建议引起无数网友争议(据《天府早报》10月25日报道)。
在超市里挑选食品时,我们总会留意食品的保质期,然后,在期限之内放心享用。但如果给婚姻也定个“有效期”呢?感觉岂止是怪怪的?婚姻基建于感情,不同于商品,其最重要的内涵是“以心换心”,是无法设定其“有效期”的。给婚姻约定一个“有效期”,最起码是对感情的不尊重。
是的,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自我意识不断强化,夫妻间的摩擦愈来愈频繁。于是,很多人会想到:为什么不在婚前选择一个“保质期”?当期限已到,无意牵手,婚姻自动消亡,用不着争吵反目,用不着对簿公堂而成为不共戴天的仇人;如果依然相爱,可以让婚姻延续。
但笔者认为,如此这般,只能省却离婚的麻烦,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离婚率大幅下降,更不要奢谈杜绝了。相反的后果甚至是,因为设定了“有效期”,婚姻期限到了便“自动报废”,离婚的理由如此简单,手续如此简便,或许会加快夫妻双方分手的速度,到那时,离婚率恐怕比现在还要高得多,还谈何“降低离婚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