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
如何让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更好地发展,省社科院研究员杨茂林说,志愿服务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社会发展的一个标志,是人类精神境界的一种升华。我不敢说志愿者多么高尚,因为拿出一些精力和金钱可能并不意味着做出多么大的牺牲,但从我个人的价值观说,志愿者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种从整体上有利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生活方式。人人充满爱心,那我们的社会还会不和谐吗?反观我省众多煤老板,虽然腰缠万贯,但又有几人会对志愿服务出手阔绰呢?其实这就是个境界的问题。
目前,有些高校已经把社会工作作为一门课程,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学生们积极地参与社会活动,体现人生价值。因为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旧的价值观念已经打破,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建立,现在好多人都彷徨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这也是我国志愿者发展受制约的一个因素。而国外社会体系相对已经成熟,所以人们可以更加注重自己内心的感受,更加注重与人的交流,这也是客观事实。
一个人如果真正想做一名志愿者,为他人为公众做一点事情,一定希望这件事情能彰显美德,而不是希望去控制他人。但凡志愿者所做的事情,一定是孤立的个人无法去做因而需要人们帮助完成的事情。这种事情不会牵涉重大的利益分配,因而不需要人们去花力气监督。如果我们的公共机构过多地集各种权力于一身,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使这个权力有极大的含金量,那么,志愿者只能退出服务的竞争。后果当然是恶劣的。因为人们不能得到廉价的志愿者的服务,任何服务都可能来自我们要为之纳税的政府。中国的志愿者事业要获得发展,必须改造公共权力。正确的方向是,公共权力决不介入私人事务,而公共事务的一部分也应尽可能地交由民间去做,包括志愿者的积极介入,并通过立法保护和鼓励志愿者组织的发展,这才会给志愿者事业开辟出空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