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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6-20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戎紫冰)昨天上午,五龙口街五龙花园里贴出了物业公司的一纸通知,说要修建收费停车位。这让住户吴先生慌了神,因为通知上说,将按业主购车时间来安排停车位,而目前没车的吴先生并没资格购买。“像我这样借车用的或者购车迟的业主,回了家该把车放在哪儿?小区的停车位占用的是公用场地,这样的规划太不合理。”吴先生说,自己买房是在2004年,当时小区的停车位很充足。从去年开始,小区的停车位越来越紧张,出于将来可能买车的考虑,他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家的车位。但物业拟定的改建计划显然忘记了无车业主的利益.

该小区的一位女性业主称,如果能够一次性购买到一个永久车位的话,他们家非常赞同。但小区内车位紧张,满足不了一户一车位的需求,小区只对有车业主售车位更便于管理。


另一位王姓业主表示,买房时销售员口头承诺小区内的车位可以免费使用,而且小区车位占用的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地,现在又收费实在不应该。


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改建收费停车位就是为了解决业主停车难,无固定车位的问题。物业公司贴出通知是想先征求一下所有业主的意见,物业公司会考虑所有业主的利益并尽量满足每一位业主的需求。


对此,山西成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介绍,省城几年前修建的商品房小区,普遍存在车位紧张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小区公共场地属于全体业主,每个业主都享有使用公共场地和设施的权利。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可以代表业主出面组织征集意见,按业主都能接受的方案代管停车位的修建,但物业所收取的车位费必须用于小区的物业维护。小区的车位不能满足业主需要,只能由业主共同协商集资再修建一个停车场。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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