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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1-05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新的一年来了,永济蒲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世俊却再也找不回以往的创业激情。投巨资建造的一幢住宅楼虽然早已竣工,但由于另一座距其仅10厘米的三层楼房彻底破坏了它的采光,致使许多购房者纷纷退房。最令刘世俊窝火的是,早在这座“遮阳楼”破土动工的时候,他就求助于法律,请法院判令其主人停止建房,法院也随后裁定被告“立即停止建房”,但裁定虽下,楼房照盖,直至封顶竣工。愤怒之下,刘世俊再次拿起了法律武器,这一次,他要向法官叫板。

2006年11月23日,两名主管法官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推上被告席。

当断不断

三层楼拔地而起

刘世俊是河津人,18年前来永济创业投资,是当地有名的民营企业家,市人大代表。近两年来,这件“越滚越大”的烦心事令他事业受挫、元气大伤。

事情要从2003年说起。

这一年,刘世俊的蒲津实业公司承建了永济市工行的一项住宅楼工程。其间,与其相邻的城关镇赵伊村村民吴某认为自己的住宅受到影响,与刘的施工队发生多次争执。后经村委会调解,达成书面协议,刘世俊对吴某补偿1.2万元。之后,蒲津公司按照约定建造3号住宅楼,但建到第三层时,吴某又起事端,工程一度停工达三月之久。无奈,刘世俊向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对吴某采取措施行政拘留15天。

吴某被释放后,就在紧邻蒲津公司所建的3号住宅楼阳台外缘10厘米处开始建造三层楼。吴家楼房一旦建成,3号住宅楼的一个单元将会处于“暗无天日”之中,刘世俊当即向永济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吴某停止“侵权侵害”。由于案情特殊,刘世俊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又以公司的房屋担保,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请求法院责令吴某停止建房,维持现状。

2004年8月3日,永济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为避免双方当事人损失进一步扩大,吴某应该立即停止建房”。按照法律规定,裁定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吴某在收到裁定后的一段时间,也确实停止了施工,但没过几天,吴又开始偷偷摸摸“加砖添瓦”。承办此案的女法官崔晓红曾赶到现场制止吴某施工,但往往法官前脚刚走,吴家又故态复萌,而当法官折回,刚刚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又顷刻间空无一人。如是反复,吴某的楼房硬是一天天长高,直至封顶竣工。

还我阳光

开发商怒告两法官

“裁定既然已经生效,就不应该成为一纸空文。”刘世俊对记者说。吴某的三层楼建成后,与蒲津公司所建的3号楼西单元几乎“脸贴着脸”,采光、通风均“两败俱伤”。刘世俊的损失更加惨重,不但未售房无人问津,就连预售房也连遭“退货”。在吴某加紧施工期间,刘世俊和律师多次向崔晓红法官求助,请求其对“建房不止”的吴某采取强制措施,以使生效裁定落在实处。但一趟趟奔波,换来的只是“猫来鼠走”游戏的一再上演,直至两座“亲密无间”的高楼拔地而起。

刘世俊向记者回忆,当年9月,他和律师又一次找到崔晓红,请其出面制止吴某的建房行为,崔法官告诉他们“人员紧张、需要庭长批准”,拒绝出马。次日,律师又专程找到崔所在的永济法院舜都法庭庭长郭宏学,郭答复吴某之行为不存在侵权,不应该强制执行。

此前,崔晓红、郭宏学曾对吴某宅基地现场进行测量,发现其长度与宅基证上显示不符,郭宏学告诉崔不要执行了,先到土地部门确权。但此后,崔晓红在先予执行裁定没有撤销前,既没有中止案件,也不再前去制止吴某的建房行为。直到三个月后,永济市人民法院才下达裁定,“本案双方应先到土地部门确权,本案中止审理。”

拿着这份姗姗来迟的裁定,再看看两座早已竣工、相互对峙的建筑,刘世俊欲哭无泪。

2005年元月,刘世俊以市人大代表和一名外来开发商的名义向永济市人大、永济市检察院等部门递交控告书,举报崔晓红、郭宏学两位法官玩忽职守。同日,永济市检察院决定对这起法官涉嫌犯罪案予以初查。

毁誉参半

维权还是仗势欺人

2006年5月16日,永济市检察院对崔晓红、郭宏学涉嫌玩忽职守立案侦查。8月28日,案件侦查终结,两名法官被取保候审。随后,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对二人提起公诉,指控崔晓红身为司法人员,在先予执行裁定书下达后仅到现场口头制止未果,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郭宏学身为庭长,对先予执行裁定下达后的执行督促不力,并认为不应该执行,致使吴某建成的三层楼房距工商银行永济支行住宅楼相距10多厘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均构成玩忽职守罪。

2006年11月23日,崔晓红、郭宏学离开了熟悉的法官席,站到了平陆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我什么也不想说,这个案子让我心寒。”12月下旬,崔晓红在其办公室接受了采访,身着鸭绒大衣的她一脸憔悴。她说,“我认为自己做得没有错,如果被判有罪,我一定会上诉。”

相比之下,庭长郭宏学则从容许多,他对着记者意味深长地一笑,“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

“仅仅因为一缕阳光,就如此兴师动众,简直是小题大做。”两位法官受审的消息传出后,永济各界反响不一,一些不以为然的市民认为,“刘世俊有钱有势,仗势欺人。”

而更多的人对刘世俊叫板法官的行为表示钦佩。他们认为,如果全社会再多一些像刘世俊这样“敢于较真”的人,社会环境就会净化许多。就此次事件而言,不管是谁在违规建房,不管哪一方的楼房将被拆除,都会造成巨大损失。正是由于法官办事拖沓、责任心缺失,才造成了如此后果,这个教训实在令人警醒。

本报记者 郭风情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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