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局确定3月15日晋长高速公路发生的冰醋酸泄漏事故为一般环境事故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王冠兴)今天,省环保局对3月15日晋长高速公路发生的冰醋酸泄漏事故做了定性,此次事故为一般环境事故,未对巴公河造成水体污染。
3月15日20时左右,晋长高速公路南义段,一辆载有29.5吨冰醋酸的运输车由于车速较快,加上雨天路滑,发生侧翻,所载冰醋酸全部泄漏在公路旁的排水沟里,流向了巴公河。
晋城市环保局接到晋长高速公路交警的事故报告后,迅速启动了晋城市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了处置措施。高速交通事故救援单位对事故车辆进行起吊,消防部门对泄漏的冰醋酸进行了稀释,并采用雾状喷淋措施控制大气中的醋酸气体进一步扩散;紧急运送石灰、黄土对泄漏冰醋酸进行中和、覆盖处理,对公路出口的水道进行封堵;在事故现场下游巴公河水东桥段以及龙门水库段设置采样点,每隔一小时对水质进行一次采样分析。
4个多小时后,事故现场清理完毕。晋城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事故现场污染物浓度值已降到正常范围内,下游巴公河水东桥段水质基本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对下游人畜用水造成影响,本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