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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9日讯 (记者程洁)针对近期我国部分省市发生的,我国公民持非法得到的外国护照或持伪造、变造的外国护照骗取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身份的事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今日,省教育厅对我省高校招收录取外国留学生行为进行规范。

省教育厅要求,接收来华留学生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高等学校接收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开展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建立规范严谨的招生标准和录取程序,对申请者必须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

省教育厅特别提醒我省相关高校外国留学生招生部门,在查验申请者入学资格时,应特别对其所持外国护照进行查验,首先看护照是否有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入境签证,其次看其护照是否有我国入、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学生入境时加盖的入境章。如发现上述两项内容不全或相关内容可疑,相关高校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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