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拆的拆,该卸的卸……”太原市交警支队分管秩序的负责人说,只要是超载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后,还将就地就近卸载。拼装、改造车辆只要上路行驶,就将面临暂扣,强制拆除、拆解。
12月19日起,太原市交警支队将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依法实行“控”“拆”“卸”“罚”“记”等措施,并将严格货车和挂车的上户检验手续、强化路面管控和安全管理。
对超限超载车实施卸载
19日起,交警将在治超站点两公里内,负责指挥货运车辆进入治超检测站点进行检测,5公里内押送货车进入治超检测站点检测。根据称重结果,按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未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予以放行。一旦发现超限超载,将严格按“一般程序”将其滞留,然后在严格卸载的基础上,按相关规定处罚(包括其他违法行为)。而且,复检确认之后,方可对已消除违法行为的车辆给予放行。
对在治超检测站点5公里外的国省道、县乡道发现并经检测,确认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执勤交警必须立即责令停驶,就地就近卸载,清除违法状态;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对经检测认定车货总重在55吨以下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必须在经省政府批准的超限运输检测点、临时卸载点和交警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内,实施卸载并处罚。此外,所有交通违法处罚,必须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非本辖区的驾驶人,要将违法信息转递到驾驶证所在地交警部门。
对非法改装车强制恢复原状
经过筹备,太原市交警支队抽调相关处室成立了车辆非法改装鉴定组,为鉴定非法改装车辆方面,提供法律依据、技术支持、政策标准和限值参数。各辖区大队都抽调出部分警力,成立车辆非法改装鉴定组,负责对本大队暂扣的非法改装车辆进行鉴定,确定性质,采取措施。
19日起,交警若在超限站、巡逻中或辖区路段发现擅自改变车辆(含油罐车辆)外廓尺寸、增加拦板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属非法改装车辆的,将全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将车辆暂扣到指定存车场,恢复为原始注册登记状态方可放行。对拼装报废货车将一律没收拆解。另外,辖区管段中,所有运货车辆承载的货物,一律不准超过车厢挡板,且必须加盖苫布,不得抛洒。
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恢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变通,拆除下来的非法装置(拦板、厢体、罐体、钢板)将全部予以收缴。执法过程中,办案交警须按规定填写“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等文书,并把拍摄的拆除非法改装前、改装后车辆外观,一并装入本案案卷。
“三超”车辆一经发现就处罚
对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车辆,以及持有交管部门批准的《车辆超限运输证》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超限运输通行证》,或虽有《车辆超限运输证》《超限运输通行证》,但所载货物、路线、时间与证不符及持涂改、伪造、转让等证件的“三超”(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车辆,一经发现均依法处罚,责令停放至指定位置,补办有关证件后方可放行。
在整治“超限超载”行动期间,车辆处必须严格按标准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严格货车的年度检验。违反限值标准的一律不予登记。各勤务大队安全科对所辖各类货车、挂车要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重型汽车、挂车及驾驶人基础台账,切实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特殊车辆也不允许超载
对已行驶在公路上的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超限超载车辆,虽不采取现场滞留、卸载和罚款措施,但必须在道路运输证上登记违法行为并抄告车籍地交警支队,后期据此进行网上处罚。
在各超限检查站,交警对悬挂军车号牌载质量超过10吨(不含)的大吨位运输车 (军队装备的坦克等履带式重装备运输车辆除外),特别是集装箱和货柜车,一律滞留车辆,通知相关部门查清号牌真伪、车辆来源,并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 边治国 见习记者 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