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A版> 07版
时间:2010-09-03 05:10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晋行


平时不学习,知道有人来检查,便下发正式《通知》统一口径……8月底至9月2日,省人大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晋行行动二组在晋城市、运城市检查时,发现一些单位学习、贯彻《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到位,摆花架子的做法让人瞠目。


泽州县检察院员工不知执法主体有哪些


在晋城市泽州县,该县检察院检察长连雪堂向行动组汇报本院贯彻执行《条例》情况时称,《条例》颁布以来,全院所有干警全面开展了学习活动,每周五坚持学习制度,并在网上设立专栏。然而,当记者来到该院的综合科、反贪局、公诉科、反渎局侦察科,提出《条例》何时颁布,执法主体有哪些等问题时,工作人员却直接说不知道或是记不清了。


随后,记者在泽州县法院的民庭、刑庭、监察室,随机进行了采访。当问到如何加强执法人员自身的预防职务犯罪意识及能力时,一位法院的书记员表示,自己就是搞法律的,无所谓怎么预防了。


《条例》执法主体机关如此贯彻执行《条例》,泽州县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又开展得怎样呢?记者翻看该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汇报,长达10页的报告,竟有7页在说县检察院如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县里的相关工作只提到了如何在农村预防职务犯罪一个方面。问及相关领导是否还开展了其他预防工作,一概说不上来。


运城市住建局给员工统一口径


“咱们学过《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吗?”在运城市住建局,记者随机询问了工作人员。“学过,学过,这不是有《通知》吗?”说着,工作人员便从办公桌上翻出了一纸《通知》,拿给记者看。


该内部《通知》于8月30日下发给该局机关科室。大致意思是,8月31日至9月1日,省人大领导和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就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到我局进行现场采访,提醒员工注意三点,包括8月6日曾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学习;《条例》何时通过何时实施,共6章34条;执法主体有哪几个等。


该局监察室主任王启宝承认,《通知》是他们安排下发的,主要是提醒大家要认真学习,并通过各种形式多次学习过《条例》。但记者查阅学习、贯彻《条例》相关资料发现,除了有成立领导组的文件外,并没有会议记录等材料。


随后,行动组在运城市发改委、夏县国土资源局、运城市财政局等单位采访,为了应付检查,有人说肚子疼拒绝回答问题,还有领导呵斥身边的工作人员怎么不准备好材料,有人是百般狡辩如何执行得好,却拿不出任何学习贯彻《条例》的材料,竟还嫌行动组抠得太细。


本报记者 李莉

(编辑:张星秀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山西消费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9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相关链接
※相关评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