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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1-21 03:44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我省昨日下发通知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如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12358举报

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黄堃)今日,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我省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高校服务性收费方面,学校为毕业(含肄业)两年后的学生查阅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等档案资料提供条件,并提供有关书面证明的,可收取档案资料查阅费,每人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5元/份,每增加1份最高不超过2元。学校图书馆为学生提供复印、复录服务的,收费标准为A4、B5每张0.2元,A3、B4每张0.4元,复录磁带每盘1元。


学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医疗证、就餐卡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时,不得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因丢失或损坏需补办的,收费标准由学校按每证卡不超过6元、校徽每枚不超过2元的标准核定。在校医务室(所)对入学新生进行体检时,体检费(含内、外、皮肤、五官等科常规检查,肝功、血常规检测,X光透视)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学校面向在校学生提供培训服务,须学生自愿,高校及其教职工不得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高校教职工不得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辅导书籍或资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学校在课余时间为学生提供游泳馆、网球场等体育馆可适当收取使用费或门票。为学生提供自助洗涤衣物、公共澡堂服务的,可适当收取服务费。


高校代收费方面,组织军训时,学生需要服装的,可按实际进价收取军训服装费,军训期间的伙食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学校为学生代购教材,可预收教材费,并按教材实际支付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校在保证学生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可对学生宿舍用电、用开水实行定额管理,超过定额的用电部分,按居民电价标准收费,超过定额的用开水部分,由学校制定收费标准;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日用生活品原则上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对学生自愿提出需求的,学校可按照实际进价代收代付;在学生自愿前提下,学校代学生办理居民身份证、迁移户口等服务,按相关标准代户籍管理部门收取费用;学生在校期间的保险费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得统一代收。


省物价局规定,高校实施收费时,应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公示。学生可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当地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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