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兰玲)今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为了改善我省生态环境,增加森林覆盖面积,从本月起,我省拉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幕。
此次改革,将在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的方式,让本集体的农户承包经营70年。改革的范围是集体所有的林地、林木。
改革共分两个阶段,从2008年8月至2009年年底,在晋城市和清徐县、左云县、朔州市平鲁区、五寨县、方山县、灵石县、祁县、阳泉市郊区、沁源县、隰县、垣曲县等11个县(区)开展改革试点;2010年,改革在全省全面推开。全省将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