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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3-22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制度缺失,全凭药企和百姓自觉,回收、销毁费用让人吃不消……

核心提示

过期药品和假劣药品均属于医疗垃圾,其危害性是生活垃圾的几十甚至上百倍。老百姓家中难免有过期药,执法部门也经常查获大量的假劣药。但目前,销毁这些医疗垃圾的高昂费用,回收、销毁制度的空白,不仅让政府部门感觉力不从心,也使一些打算回收过期药的药企为难。

三问过期药

“您家里有吗?”

“谁家没有点儿过期药?前段时间,有药店要回收,我整理了一下,装了一方便面箱子!”

3月20日,记者在太原市旱西关街头采访,一位市民这样说道。一项统计显示,我国80%的城市家庭都有过期药,其中30%的药品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很多变质、失效的药品在“超期服役”。太原市食药监局市场监督处负责人说,过期药一旦被病人服用,轻则危害健康,造成不良反应,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过期药如被药贩子收购,经改头换面重新投放市场,其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您怎么处理?”

面对记者的提问,很多市民不以为然:“扔了呗!”

事实上,过期药的处理一直困扰着广大百姓。

药监部门专家介绍,过期药属于医疗垃圾,尽管已经失去应有药效,但其中含有多种化学元素,随便扔掉会污染环境,一旦侵入到饮用水源,将贻害四方。比如青霉素等药品,如果自行处理,防护不当或散发到空气中,可能导致周围人群过敏,而粉针剂药品则会造成皮肤溃烂。

“有什么好办法?”

接受记者采访时,并州路一家花店老板表示:“要是每个月或每年有个固定的时间,药店或政府可以回收,我非常愿意配合!”

3月13日至3月15日,山西万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太原举办了一场“过期药品有礼回收”活动。当日,该药店门前排着几百米长的队伍,相关部门、企业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市民的肯定。

现状扫描

回收:药品企业势单力孤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省只有少数药品企业主动回收过期药。这些企业的经营者普遍反映:回收旧药并不容易,很多市民对过期药的危害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如果不通过“免费以旧换新”或“有礼回收”的方式,很少有市民前来。而这个“免费”和“有礼”,要求药企拥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才能支撑,至于销毁所需的高额费用,一般企业更是无力承担。

据一家大型药品企业的营运总监透露,该公司仅去年一次有礼回收过期药品活动,10吨过期药用去了价值25万元的礼品,以及40万元的销毁费用。

他坦言,依靠个别药企开展这一活动,实在有些势单力薄。“如果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一个由政府和企业、社会共同设立的过期药品回收基金,对一些实力相对较弱的药企给予补偿,回收的工作可能会更顺畅。”

执法:药监部门颇为头疼

相比一家药企的“有礼回收、销毁”,药监部门发现、查缴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而将它们销毁,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更让人头疼。“药监部门每年没收多少吨假劣药品,销毁这些假劣药品需要多少钱,这是两个巨大的数字,恐怕一时难以统计。”太原市食药监局市场监督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执法人员说:“每天查药品质量,遇到假劣药,没收吧,一没地方放,二是销毁难。可是不没收吧,又怕药店偷偷卖给百姓。”现在销毁医疗垃圾,必须在特种垃圾焚烧炉中进行,每公斤医疗垃圾焚烧费用要40―60元。

法规:仍是一片“空白”

记者从省药监部门获悉,在我国的药品管理法规中,对家庭过期药回收的规定还是“空白”。而在销毁假劣、过期药品方面,也没有划拨专项资金。因此,回收过期药品,目前主要靠市民和药企的自觉;而销毁假劣药品的费用也只能依靠地方药监部门从日常经费中省出来。

不过,记者从太原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正在准备制订过期药品回收的相关制度,建立家庭过期药长效回收机制,彻底解决百姓家中小药箱的安全问题。

本报记者王晓娟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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