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古城风貌与建设现代化城市的理念得到国务院认可
本报11月1日讯 (记者 梁建东)今日从省建设厅传来消息:《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大同市是我省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能源城市,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就是要完善城市的功能和布局,把大同市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在2357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主城区逐步形成由城区、御东区、口泉区等组成的组团式用地布局结构。以主城区为中心、以市域中部109国道等交通走廊为发展轴,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13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127平方公里以内。具体规模要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引导产业与人口的合理分布,着力提高人口素质,防止人口规模盲目扩大。
另外,大同市要统筹规划和建设城市给水、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对烟尘、酸雨、污水、机动车尾气等的治理;做好云冈石窟保护区范围内的治理整顿工作,重视大同古城整体格局和风貌特色的保护,重点做好以鼓楼东西街为轴线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古城内东、西、南、北四条大街传统功能和风貌的保护等等。
《总体规划》是大同市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