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一年一度的中考四科试题全部漏题,相似试卷此前已在社会流传。目前侦破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警方已锁定犯罪嫌疑人,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7月2日新华社报道)
漏题事件有多少?网络搜索就可以发现能装一箩筐。漏题事件不仅发生在职业资格考试中,更发生于中考、高考中,其中尤以中考漏题最为多发,比如湖南衡阳、广东肇庆、湖北天门等多个省市都发生过漏题事件。然而,就拿中考来说,漏题事件并没有休止的迹象。
像中考这样的重大考试,每个地方每年都有很多措施预防漏题,投入了很大的成本以确保考试公平。比如,鞍山中考之前,就启动市与县(市)试卷保密室视频联网监控、联动报警系统;试卷存放期间有4人24小时昼夜值班。这些措施看起来非常严密,然而,四科试题全部漏题的事实表明,整个保密体系看上去坚固,实则不然。
显然,漏题事件严重危害到了考试公平。考试权不仅是一种公民权利,更是公民受教育权或者发展权的基础。即使说,中考的重要性难与高考相比,但中考也是人生的重要大考,更是一部分人的人生转折点——鞍山市漏题后每份试卷售5000元,可见中考的重要性。甚至说,如果中考不公平,就很可能动摇一些人对以后所有考试的公平性认识。而在现今社会,处处都有考试。
更为严重的是, 漏题事件挑战的是社会公平。一方面,考试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教育公平又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每一次漏题事件的背后,都是少数人在伤害广大公众的利益,案件侦破、组织学生重考等,都需要消耗很大的社会成本。比如,鞍山市组织2.5万名考生重考以及抓捕犯罪嫌疑人等,消耗的各种成本最终都要由公众来埋单。
其实,漏题事件对于整个社会公平的伤害,还不止于经济账。不仅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公信力会受到质疑,而且,整个社会的考试体系的公信力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公众会问“考试真的公平吗?”如果一些学生从受教育阶段就参与作弊,或者开始对社会公平产生质疑,必将影响到以后个人的价值观、世界观。
对于鞍山漏题事件发生的原因,有人从教育体制的角度进行反思,也有人主要对当地教育部门进行追问。诚然,教育体制存在弊端,当地教育部门难辞其咎,但也要想一想,如果没有学生和家长来“消费”,漏题也就没有“市场”。在一个普遍心理健康的社会,漏题自然会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会出现考试前“学校周围的复印社人满为患,挤满了前来复印考卷和答案的家长和考生”这样的热闹场面。
众所周知,维护社会的任何一项公平,制度都是必须的,也是最有力的。然而,漏题事件多年前就发生,且几乎年年发生,而维护考试公平至今却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笔者注意到,在2004年就有政协委员呼吁制定《考试法》,2005年就有消息说《国家教育考试法》已由重庆市专家起草完毕,目前已进入征集意见和立法讨论阶段。然而,2007年12月,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却透露,《考试法》还在拟订中,正在做最后的完善,准备提交给国务院法制部门通过。
一种屡禁不止的不公现象,数年来也呼唤不出一部法律,自然也就不奇怪漏题事件多发了。所以说,漏题事件不只是某一个地方教育部门的问题,也不只是一些学生、家长的心理问题,而是源于公共责任失守——公共权力部门没有履行好守护公平阵地的职责,或者说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自然就会出现不公现象。
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