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咋不撤销“火车票强制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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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咋不撤销“火车票强制险”
2006-10-23 04-13

[新闻回放] 据本报今日报道:10月21日,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的中国财经法律论坛上,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认为现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火车票中有2%属强制保险属不合理规定。该《条例》应该修改。

就“火车票强制保险费”的事情来说,如果学者来批评这一收费,我们认为是顺理成章的,但保监会光是批评并不见行动,我们就可以说它是失职了。

我们看到,与当年《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同时出台的还有飞机和轮船的类似强制保险,但几十年过去了,航空和水路方面的强制保险已相继取消。所以,“火车票强制保险费”早该寿终正寝。

那么,作为对商业保险具有监督和管理职责的保监会,为啥不取消这一霸王条款?更何况,保监会自己对“火车票强制保险费”不合法和不合理也有清醒的认识。难道部委之间的面子就那么重要吗?还是要剥夺铁道部门每年近10亿元“火车票强制保险费”的既得利益难度太大?

2004年8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黄金荣花203元买了一张从北京至义乌的火车票,发现车票中收取了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约3.98元。他据此向保监会提交申请,要求审查并撤销该强制保险。但保监会在回函答复只是称,保监会没有规定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是强制保险,没有要求旅客必须购买该险。

有些滑稽的是,保监会还建议黄金荣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我们不禁要问,保监会以种种理由对撤销“火车票强制保险费”的要求进行推诿,到底有什么难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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