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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2-13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新闻回放]据《扬子晚报》昨日报道:2月9日,江苏省江阴市一企业老板酒后驾驶别克君威轿车,撞到一名环卫工人的垃圾车后,为一道划痕对环卫工人出口大骂。女环卫工人再三道歉无果,最后当街下跪在老板和他的儿子面前,该老板才离去。

很多人认为,是这位老板的“仗势欺人”导致了女环卫工的当街下跪。然而,笔者却不这么看。

富人的强势与蛮横,或许会让女环卫工感到无奈和无力抗拒,但真正让其屈下尊严之膝的,却应该是可以感知到的自身生存风险―――自己怎么能斗得过有钱有势的老板?名贵轿车的划伤如何能赔偿得起?面对从天而降的“索赔”,感觉无力承担,女环卫工下意识地试图用“下跪”来消弭经济付出而引发的生存风险。

在突发事件中遭遇的富人与穷人,经济能力相差极为悬殊,弱者根本就没有与强者平等对话谈判的基础,因而在诱导和威逼之下,很多弱势者都做出这样一种屈辱的选择:用舍弃自尊和人格来“冲抵”生存风险。这或许正是屡屡出现弱势者“下跪事件”的重要原因。

对生存风险的恐惧与忧虑,导致了弱势者人格尊严上的懦弱。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障弱势者的尊严与权利,不能单单指望强势者的道德自律,更不能完全期待于舆论的道义支援;更需要的是,尽快建立一种公平制度或者规则,来妥善解决突发事件中贫富纠纷的问题―――强者“蛮横”的,制度会确保弱者的基本权利不受侵害;弱者“过错”的,制度会适时跟进最大限度地消除弱者因此而来的生存风险。

正如有学者所言,在生存权不受威胁的前提下,人们一般不会折辱自己的人格。

□陈一舟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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