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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2-13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进入论坛

[新闻回放]据《中国青年报》昨日报道:2007年1月中旬,江西省九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召集该县的钢材经营户开了会,会议内容就是让大家交纳所谓的“技术服务费”。很多经营户当场表示负担不起,质量技术监督局有人说,“如果我们三天两头去大家的店里检查,你们也开不成店。”

交钱,就不执法;不交,就加强“监管”。一年前,九江地区遭遇了一场地震,瑞昌和九江是地震的重灾区,灾区重建需要大量钢材。如果听任九江县质监局如此作为,不难想象那些突破监管防线涌入建材市场的劣质钢材,会给灾区重建带来怎样的影响。

由此,笔者想起了一件与上面事件类似的新闻。去年2月20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湖南桃源县工商局下达罚款任务强收商户保护费”的节目。至于什么叫保护费?该局一名工作人员的解释是:“‘保护费’就是说,我一年之中,从你个体户当中收一定的资金,你这个个体工商户有了什么事情,我们工商人员就可以为你说话,为你撑腰。”

从收费的性质,到工作人员对收费的理解,无论是江西九江县质监局的“技术服务费”,还是湖南桃源县工商局的“罚款任务”,都无异于黑社会的“保护费”。不同的是,黑社会是依仗违法的暴力收取,而这两个执法部门则是堂而皇之地凭借行政权力收取。显然,个别地方行政权力的“匪化”应引起高度警惕。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一旦权力成为失去“法律缰绳”制约的不羁之马,它必将成为害群之马。无论是为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说话撑腰”,还是让劣质钢材经营户拥有“免死金牌”,监管部门追求不正当得利的代价,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行政权力的失控,不仅损害市场生态,其“掠夺式”的行为也严重异化了政府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职能。如果任其发展下去,难免将公权力推向公众的对立面,成为社会和谐的破坏性因子。

□赵学勤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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