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某市开展违法用地清理整治,3个月拆除了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176.4万平方米,该市国土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这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3年的房地产建筑量。据悉,此次违法检查整改已通过国家验收,该市还借此机会 “腾笼换鸟”,集约利用土地,优化产业结构。
短短三个月时间,就拆除面积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三年的房地产建筑量。这样的拆违成绩的确十分显著,报道对此也颇有表扬之意。但是换个角度来看,这样的拆违战果似乎更应引起深刻的反思。
近年来,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泛滥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违法建筑不仅严重损坏城市形象,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增加城市管理和建设成本,而且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不少违法建筑制造者甚至认为,只要高楼建成了,政府部门不会强拆,最后缴纳一点罚款就算完事,这叫“先上车,后补票”,而且“补票” 成本比“买票”成本要低很多。对大量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无疑体现了政府的执法决心。对违法者来说,造成经济损失,那是咎由自取,除了强制拆除外,还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在为政府拆除举动叫好的同时,笔者不觉有了几分疑问与担忧。
既然城市存在大量违法用地与违法建筑,有关部门为何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一定要让违法建筑生米煮成熟饭,才想着强制拆除?管理部门对此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在违法建筑诞生之前,事先就有刚性制度约束,城市管理就不会造成大量拆违的被动。何况,为了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拆违过程中还容易造成粉尘等环境污染。而且,大量的建筑材料变成一堆建筑垃圾,浪费了社会资源,不利于社会财富的积累与增值,实在令人心痛。
既然是违法建筑,当初就不该盖起来。从节约拆违成本,避免社会资源浪费的角度说,既然已经盖起来,也并非只有强制拆除一条路。政府为何不能强制没收,让违法建筑发挥作用呢?这一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中可以找到依据: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进一步说,不仅违法建筑浪费社会资源,合法建筑的寿命也普遍不长。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使用年限为100年,一般建筑为50年—100年。但有调查显示,我国建筑的实际平均寿命只有30年,这样的建筑生命周期造成了建筑资源浪费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据此,有人惊呼“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建筑浪费国”。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旧城改造、城市规划调整等造成大量建筑物拆迁的事实。不少建筑物远没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就因为各种“原因”被拆除,既增加了拆迁与还建成本,还造成重大的建筑资源浪费和环境负担。
我国正致力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减少资源浪费,减轻环境压力十分重要。面对城市拆违量巨大的实际与城市规划不断调整变更的尴尬,如何把违法建筑监管关口前移,让城市建设达到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要求,摘除“最大建 筑 浪 费国”的帽子,无疑是一个发人深省的课题。
胡 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