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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3-02 04:30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山西省统计局2010年3月1日

根据山西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省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1140个,从业人员288.21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增长4.65%和-2.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1222个,占3.9%;集体企业2629个,占8.4%;私营企业20882个,占67.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7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189个,占0.6%;其余类型企业6121个,占19.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21.5%,集体企业占6.8%,私营企业占2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6%、外商投资企业占2.2%,其余类型企业占42.5%(详见表1)。


表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31140 288.21


内资企业 30854 274.55


国有企业 1153 30.68


集体企业 2629 19.64


股份合作企业 467 3.09


联营企业 99 0.86


国有联营企业 10 0.04


集体联营企业 57 0.54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8 0.03


其他联营企业 24 0.24


有限责任公司 4043 128.43


国有独资公司 69 31.18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974 97.25


股份有限公司 1166 20.39


私营企业 20882 70.43


其他企业 415 1.0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7 7.39


外商投资企业 189 6.2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7969个,制造业22409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62个,分别占25.6%、72.0%和2.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41.0%,制造业占54.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4.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塑料制品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金属制品业的从业人员数超过10万人,分别占38.2%、9.0%、6.6%、6.5%、5.4%和4.7%(详见表2)。


表2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 31140 288.21


采矿业 7969 118.13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4817 110.1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2 0.15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493 4.95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27 0.68


非金属矿采选业 1520 2.17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 22409 157.61


农副食品加工业 1743 4.99


食品制造业 947 3.76


饮料制造业 515 3.12


烟草制品业 1 0.13


纺织业 270 2.84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248 1.31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32 0.1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39 0.48


家具制造业 227 0.43


造纸及纸制品业 563 1.66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650 1.55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47 0.4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440 18.9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543 15.67


医药制造业 261 3.17


化学纤维制造业 15 0.18


橡胶制品业 166 0.91


塑料制品业 565 1.7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758 26.00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621 18.8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1 8.86


金属制品业 1179 4.15


通用设备制造业 3373 13.47


专用设备制造业 879 9.48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573 4.45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27 2.76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40 6.45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125 0.8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42 0.79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79 0.1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62 12.4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01 9.8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02 0.6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9 2.03


(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08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


表3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2008年


原煤 万吨 65577.0


硫酸(折100%) 万吨 55.9


洗精煤 万吨 13140.9


合成氨(无水氨) 万吨 483.6


焦炭 万吨 8295.9


化肥(折纯) 万吨 397.1


其中:机焦 万吨 8031.1


电石 万吨 92.0


发电量 亿千瓦小时 1793.8


水泥 万吨 2451.7


其中:火电 亿千瓦小时 1764.9


平板玻璃 万重量箱 1327.3


白酒(折65度,商品量)万千升 15.7


生铁 万吨 2780.4


软饮料 万吨 72.5


粗钢 万吨 2350.7


液体乳 万吨 48.6


不锈钢 万吨 179.5


食醋 万吨 34.1


钢材 万吨 1984.9


卷烟 亿支 145.0


铁合金 万吨 102.2


纱 万吨 6.6


氧化铝 万吨 340.9


机制纸及纸板万吨 31.5


原铝 万吨 97.3


化学纤维 万吨 3.0


镁 万吨 50.9


合成洗涤剂 万吨 11.8


金属切削机床 台 2008.0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14601.19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18.2%;负债合计9723.41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128.9%;所有者权益合计[1]4877.77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9.5%(详见表4)。


表4 工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亿元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计 14601.19 9723.41 4877.77


采矿业 5866.38 3707.51 2158.8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662.82 3593.53 2069.29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5.59 8.30 7.29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36.93 73.77 63.1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8.38 21.05 7.33


非金属矿采选业 22.65 10.86 11.79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 6923.16 4646.71 2276.45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1.87 70.47 61.40


食品制造业 80.96 41.47 39.48


饮料制造业 104.26 58.69 45.56


烟草制品业 13.72 3.28 10.43


纺织业 43.11 30.07 13.03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1.83 5.96 5.8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0.35 0.17 0.18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6.18 9.23 6.95


家具制造业 3.84 2.07 1.77


造纸及纸制品业 18.54 8.82 9.72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0.84 10.94 9.91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1.44 7.02 4.4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1669.92 1213.33 456.59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713.65 449.00 264.65


医药制造业 120.49 72.86 47.63


化学纤维制造业 8.16 13.49 -5.33


橡胶制品业 26.03 15.47 10.56


塑料制品业 33.30 18.78 14.5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18.63 278.45 140.18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724.36 1165.01 559.35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620.04 407.58 212.46


金属制品业 59.90 41.49 18.41


通用设备制造业 216.71 142.28 74.43


专用设备制造业 420.13 277.67 142.46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37.29 97.45 39.8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80.14 58.47 21.67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68.65 121.53 47.12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33.98 19.79 14.19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3.67 5.25 8.42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19 0.62 0.57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811.65 1369.19 442.46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729.36 1329.39 399.9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2.54 16.99 5.5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9.75 22.80 36.95


200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66.6%,采矿业为63.2%,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63.5%;制造业为67.1%,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72.7%、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62.9%、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67.6%、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65.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75.6%,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76.9%。


(四)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0785.49亿元,比2004年增长160.7%。其中,采矿业占36.8%,制造业占55.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7.8%。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行业大类有12个,比2004年增加6个行业。依次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008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693.53亿元,比2004年增长145.4%。其中,采矿业占83.5%,制造业占22.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5.9%。利润总额超过10亿元的行业有7个,比2004年增加2个行业。依次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详见表5)。


表5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的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合 计 10785.49 693.53


采矿业 3968.94 579.2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3801.37 553.0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9.24 0.26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26.22 22.8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9.12 1.3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2.99 1.75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 5970.67 154.96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7.25 6.20


食品制造业 65.78 3.90


饮料制造业 79.52 6.01


烟草制品业 20.49 2.00


纺织业 20.66 -0.27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1.53 0.84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制品业 0.20 0.02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6.85 0.76


家具制造业 2.82 0.29


造纸及纸制品业 16.25 1.49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13.10 0.63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6.84 -0.19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605.85 46.59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505.81 19.30


医药制造业 68.37 5.30


化学纤维制造业 3.58 -1.04


橡胶制品业 19.58 0.97


塑料制品业 26.24 1.3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30.79 10.26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903.61 12.92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420.11 7.17


金属制品业 56.01 1.8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87.66 6.56


专用设备制造业 294.42 11.43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09.14 6.87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62.36 1.82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9.21 0.14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7.16 1.43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8.22 0.28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25 0.09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45.89 -40.6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823.08 -39.6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9.16 0.0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65 -1.09


2008年,全省有5个市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占全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依次为:太原市18.5%、临汾市12.5%、长治市10.8%、吕梁市10.6%、运城市9.4%。有4个市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超过50亿元,从大到小依次为晋城市、吕梁市、长治市、太原市,分别占全省工业利润总额的18.3%、16.1%、12.2%和11.2%。


(五)企业科技活动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3]有442个,占10.0%;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有215个,占4.9%。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20.5%,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10.9%。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科技活动人员9.1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47.8%;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为157.7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235.0%。


在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 (R&D)经费较快增长,2008年为48.89亿元,比2004年增长195.4%;2008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投入强度[4]为0.48%,高于2004年0.44%的水平。2008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47.0亿元,投入强度为0.56%,高于2004年0.54%的水平。分行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情况详见表6。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3亿元的地市有5个:太原市、大同市、长治市、晋城市和晋中市。


表6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的行业分布


 经费投入(亿元) 投入强度(%) 合 计 48.89 0.48


采矿业 14.99 0.4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4.98 0.42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2 0.02


制造业 33.60 0.60


农副食品加工业 0.03 0.03


食品制造业 0.05 0.08


饮料制造业 1.07 1.44


烟草制品业 0.02 0.09


纺织业 ... 0.02


造纸及纸制品业 0.03 0.26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0.06 0.97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61 0.1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3.53 0.74


医药制造业 0.13 0.19


橡胶制品业 0.21 1.1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39 0.24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7.19 0.91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41 0.35


金属制品业 0.04 0.11


通用设备制造业 0.42 0.33


专用设备制造业 5.42 1.95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0.53 0.53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91 1.62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0.11 0.12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0.43 3.0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29 0.0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0.29 0.04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 [5]产值677.6亿元,新产品产值占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6.8%。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为123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01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2.4%。


二、建筑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全省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4203个,从业人员68.36万人;建筑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3172户,从业人员1.7万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311个,占7.4%;集体企业287个,占6.8%;私营企业2648个,占63.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个,外商投资企业5个,共占0.3%;其余类型企业943个,占22.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24.7%,集体企业占6.3%,私营企业占23.1%,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42.7%,其余类型企业占3.2%(详见表7)。


表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4203 68.36


内资企业 4189 67.91


国有企业 298 14.62


集体企业 287 4.27


股份合作企业 17 0.07


联营企业 4 0.01


国有联营企业 1 …


集体联营企业 2 0.01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 …


其他联营企业


表7 续表


有限责任公司 786 31.46


国有独资公司 13 2.25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73 29.21


股份有限公司 121 1.64


私营企业 2648 15.77


其他内资企业 28 0.0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 0.24


外商投资企业 5 0.1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40.4%;建筑安装业占18.7%;建筑装饰业占29.1%;其他建筑业占11.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2.1%;建筑安装业占9.6%;建筑装饰业占3.9%;其他建筑业占4.4%(详见表8)。


表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合 计


资质内企业 资质外企业企业 从业 企业 从业 企业 从业法人 人员 法人 人员 法人 人员


(个) (万人) (个) (万人) (个) (万人)


合 计 4203 68.36 2038 63.69 2165 4.6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1700 56.14 993 53.82 707 2.32


建筑安装业  784 6.54 406 5.67 378 0.87


建筑装饰业  1224 2.68 418 1.86 806 0.82


其他建筑业  495 3.00 221 2.33 274 0.67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8年,全省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1409.48亿元。其中,资质内建筑业企业 [6]完成1359.71亿元,资质外建筑业企业完成49.77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9.8%;建筑安装业占5.6%;建筑装饰业占1.9%;其他建筑业占2.7%(详见表9)。


表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建筑业总产值的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合 计 资质内企业 资质外企业


合 计 1409.48 1359.71 49.7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1265.40 1242.30 23.11


建筑安装业 79.46  66.97 12.49


建筑装饰业 26.15  18.41 7.74


其他建筑业 38.46 32.04 6.43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8年,全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 [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5716.71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2320.72万平方米,竣工价值229.72亿元,其中住宅建筑竣工面积1636.76万平方米,竣工价值147.80亿元 (详见表10)。


表10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房屋建筑竣工价值(万平方米) (亿元)


合 计 2320.72 229.72


厂房、仓库 170.24 24.09


住宅 1636.76 147.80


办公用房 197.67 22.65


批发和零售用房 21.00 2.15


住宿和餐饮用房 45.03 4.51


居民服务业用房 29.11 2.65


教育用房 92.75 9.36


文化、体育用房 29.56 5.02


表10 续表


卫生医疗用房 20.72 2.82


科研用房 7.45 0.65


其他用房 70.43 8.03


(四)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08年末,全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1354.92亿元,负债合计为1028.35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26.5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9%(详见表11)。


表11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合 计 1354.92 1028.35 326.5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1207.74 951.35 256.39


建筑安装业 76.88 44.12 32.76


建筑装饰业 28.01 10.39 17.63


其他建筑业 42.28 22.49 19.79


(五)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2008年,全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1416.98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1.9%,建筑安装业占4.6%,建筑装饰业占1.3%,其他建筑业占2.1%;利润总额23.17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86.1%,建筑安装业占5.9%,建筑装饰业占2.4%,其他建筑业占5.7%(详见表12)。


表12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工程结算收入和利润总额


单位:亿元 工程结算收入 利润总额


合 计 1416.98 23.1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1302.78 19.95


建筑安装业 65.67 1.36


表12 续表


建筑装饰业 19.11 0.55


其他建筑业 29.42 1.31


注释:


1.所有者权益合计: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即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3.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6.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1年第87号)及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 [2001]82号),已经领取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7.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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