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 “消费·责任”的主题,3月15日上午,省、市工商局,省、市消协,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城和信摩尔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维权知识,受理投诉,为消费者现场答疑。在活动现场,记者捕捉到这样一些镜头——
◆◆镜头一
工商:帮消费者炼就“火眼金睛”
上午9时,太原市迎泽工商分局12315“进商厦、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进农村、进市场”咨询台吸引了不少市民。咨询群众中,不时能听到这样的声音:“生姜居然还有假的呀?”“如何判断肉是不是注水肉?”“你看看这木耳,真假难分呀!”……
在真假卷烟鉴别咨询台前,消费者纷纷了解基本鉴别技能,特别是常吸的各种中、低档卷烟。有的消费者当场从口袋中拿出烟让工作人员鉴别。有的消费者在学到工作人员传授的一些鉴别技巧之后,高兴地说:“咱自己也懂了鉴定方法,不怕被人家骗喽。”
◆◆镜头二
投诉台:消费者的“娘家人”
“同志,我买到了假化肥,可以找你们吗?”“当然可以,您要保留好发票,作为投诉依据。”“我刚买的诺基亚手机出问题了,我去找售后,可售后不理,说不是他们的保修范围,我该怎么办啊?”“请你先填张投诉表,把你买手机的地点、时间写清楚,把发票和售后保修单都收好,我们帮你解决。”……
本报记者 杨继红 实习生 郭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