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人们注意到一种现象:各地在对上年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时,重奖成为表彰的一大亮点。或动辄上千万元奖励企业,或动辄上百万元奖励企业家。这种重奖在市级单位已不鲜见,在贫困地区也已蔓延。这种大肆动用财政资金对企业、企业经营者,甚至服务单位和部门进行重奖的风气不能不令人忧虑。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贯彻这一原则,一方面要求政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另一方面要求政府积极利用税收等经济杠杆,发挥政府管理公共财政的职能,调节社会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利益,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共建社会和谐。由此可见,政府对企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政策支持和有效服务上,对公共财政的管理和支配则体现在维护公众利益上。同时,衡量一个企业贡献的大小,也不能只讲上缴了多少税金,而要看创造了多少就业岗位,带动了多少产业;衡量一个企业的优劣,也不能只看企业对财政的贡献有多大,更要看企业是否守法经营,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
如果政府不去重奖企业,如果能更多关注贫困农村、下岗职工和与民生直接相关的医疗、教育、就业等,那么,政府的每一分钱的效应就会放大,就能安抚那些最需要关注的群体,而不是去安抚那些最不缺钱或最不需要用钱来安抚的企业和企业家。
但愿我们不要再拿重奖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准则和行政秩序,更希望我们的重奖不要被利欲熏得变了味。
杨天闻 李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