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原蔚) 6月8日,太原市法院联动执法机制正式全面启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金融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从各方面对‘老赖’们实行联动执行,并在媒体上对‘老赖’们进行曝光,让‘老赖’无处藏身,最终达到促其自觉履行的目的。”
打赢了官司,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得不到执行―――“执行难”使法律的正义难以落实。联合执行机制就是人民法院在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下,联合政法、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系统及新闻媒体,通过限制或者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置产、转让财产、出境、注册新公司、日常高消费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联合各协助单位强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法制机制。
主要内容包括:一、向相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国出境;停止给被执行人办理企业变更和新企业(以股东身份入股)的注册、登记等有关审批手续等。二、向人民银行诚信系统发出金融风险提示的司法建议书,停止给被执行人发放贷款。三、采用执行公告的形式,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执行公告;在指定的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公布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借助公众舆论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四、实行“悬赏执行”,发动全社会力量,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五、实行审计执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审计,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六、运用法律规定的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性措施,对隐藏、转移、变卖、毁坏已查封或扣押的财产、暴力抗拒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把对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被执行人履行民事义务的情况作为刑事减刑、假释的条件,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暂停减刑、假释。八、加入全国大中城市执行协作网络,防止被执行人将财产抽逃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