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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07 05:22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开栏语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为了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广大消费者,本报拟从3月7日起至3月17日止,开辟“倡导科学消费保护合法权益”专栏,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方面组织相关新闻稿件,希望对广大消费者及有关执法部门能有所启迪。


本报3月6日讯(记者杨继红 实习生郭荣)今天上午,省消费者协会在太原举办了2008年 “消费与责任”3·15维权互动活动,揭幕了“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画,标志着我省今年年主题活动的正式启动。


省消协从1997年开展年主题活动。2008年中消协将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其涵义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我省将继续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张旗鼓宣传年主题;组织开展对金融、保险行业、医疗服务业、家装行业和具有垄断地位行业中存在的消费陷阱和服务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组织开展农村消费维权活动,建立健全农村消协组织网络,为农村消费者办实事;引导消费者在依法伸张和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自觉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等。


会上,来自省城通信行业、科技企业、大中专院校的代表及消费者代表进行了发言,并在落实“消费与责任”年主题现场联合签名。

(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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