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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0-10 03:49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 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事前预防这一环节,省安监局近日提出,强化五个责任,推动各级政府构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省安监局提出,一是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构建和谐社会总体目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之中,同步安排、同步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建立并落实安全监管资金投入制度,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专业化队伍。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省、市、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做到安全监管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形成“条块结合、各就其位”的安全监管网络。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体系。四是强化社会安全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监督体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安监站,配备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健全基层安全监督网络,实行分片包点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安全隐患。五是强化事前防范责任,建立健全事故前责任追究体系。


(李仑 赵珈)

(编辑:闫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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