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披风沥雨,一年春华秋实。
过去有人称人大为“橡皮图章”,而今,山西人民称省人大为“钢铁图章”。“图章”之硬表现在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重要职权得到充分行使,并取得显著成效,显示出人民当家作主的威力。回首2006年,人们可以明显感觉到我省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律动节奏。
(一)
备受关注的《山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在刚刚闭幕的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去年一年,我省通过地方性法规17件,审查和批准太原、大同两地方性法规12件。立法质量明显提高,山西民主法制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依法治省,立法是前提。首先,在立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立法调整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如在制定《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时,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规定对从事田间作业的和非营业性运输的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组免征养路费,对在本省范围内从事跨区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免交车辆通行费,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其成功经验被农业部加以推广。其次,注重联系我省实际,体现地方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如制定《山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时,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针对困扰我省多年的“晋车外挂”顽症,经多方调研,对在本省道路上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照车籍地征收标准缴纳养路费的机动车,规定交通征费稽查机构可以按照本省养路费应征费额补征差额部分。条例实施后,外挂车辆纷纷返回我省,不到半年时间,已补交养路费1.5亿元,为广大养车户营造了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有力地支援了我省公路养护事业。再次,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扬民主,推进民主立法。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审议《山西省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时,在全省范围内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
(二)
我省的环保形势十分严峻,人民群众忧心忡忡。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联合15家单位,举办了2006年三晋环保行活动。记者团先后奔赴全省54个县市区及320多个企事业单位,对生态和污染点源进行采访报道,行程1.2万余公里,历时一个月,受理举报电话80余个,采访人大代表、干部群众、法人代表2000余人次,在中央和本省新闻媒体上播发稿件260余篇条。这次活动充分发挥了三晋环保行集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三位一体”,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双管齐下”的作用,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三晋环保行就像一个显示器,告诉人们:人大监督工作有了新气象。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和“两院”有关方面的工作报告22次,组织执法检查3次,有效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建设新农村要把钱用在刀刃上,不能胡支乱花。省十届四次人代会确定对省农业厅的部门预算进行专题审议,这是我省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方式的新尝试。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以文件形式把代表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并跟踪督促。对于代表们集中反映的我省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管理农业发展资金的部门较多,影响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的问题,省政府专门研究了农业资金的整合问题,提高了农业资金的使用绩效。
省人大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议》等两项决议和4项决定,依法行使了重大事项决定权。
(三)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我省共有各级人大代表近9万人,他们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肩负着人民的重托。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及会后,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541件,涉及的许多工作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确保建议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并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在时间、质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组织部分代表赴省建设厅等4个单位实地视察,并跟踪抓督办,抓落实。截至2007年元旦,541件建议也已全部办理完毕。为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省人大常委会筛选出10件集中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落实后能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的建议作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转交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点办理,省人大有关专委和工委跟踪督办,抓好落实,这是推动我省政治文明建设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尝试。目前,已有7件办理完毕,剩余3件已制定了相关政策,正在逐步落实。
2006年7月12日,省委召开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在会上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途径。”
2006年8月监督法出台,为确保监督法顺利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领会监督法精神,对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及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及时作出废止《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办法》。同时,始终把握加强人大监督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用监督法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踏着迎春的节拍,伴随全省人民积极投身于依法治省的伟大实践,三晋大地逐步形成崇尚法制、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山西民主法制大厦一定会更加巍峨壮观!
本报记者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