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近八旬的重庆开县天和乡人曾婆婆外出时不小心摔伤,导致半身瘫痪。2008年初,她搬到二儿子杨某某家生活。
今年76岁的宋万元是曾婆婆的邻居。曾婆婆经常在他面前提到,她每天看见儿子为自己忙前忙后,心里很不安。她告诉宋万元,这样下去不但拖累了后人,自己也很痛苦。曾婆婆多次请求宋万元帮她买农药,好让她自杀。看到曾婆婆活着确实痛苦,宋万元答应“帮忙”。
2008年11月,宋万元在当地镇上一家商店购买了农药。当年12月7日,他将农药交给了曾婆婆。当天晚上,曾婆婆服药后中毒身亡。
案发后,尽管宋万元一再声称,他只是出于一片好心,帮曾婆婆完成自杀心愿。但开县检察院仍以故意杀人罪将其逮捕,并提起公诉。
今年7月12日,开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宋万元明知自己提供农药的行为会帮助曾婆婆自杀,而对该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在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在客观上,宋万元实施的提供农药的行为,对曾婆婆自杀成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与曾婆婆的死亡后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宋万元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近日,宋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重庆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