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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8-31 09:21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农民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我孩子在一民办中学上了半个月学,已全额交清了本学期的学杂费,孩子因患病需要退学,请问民办中学该如何退还已交的学费?


河津市 蔡先生


蔡先生:


运城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科工作人员答复,根据有关规定,在学校已报名交费,且在没有开学之前退学者,学校应退还本学期学杂费的95%;在开学7天之内退学者,退还本学期学杂费的90%;在开学8天至15天内退学者,退还本学期学杂费的80%;开学16天至30天内退学者,退还本学期学杂费的70%;超过30天退学者不予退还学费。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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