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王晓桦多项改革措施一起被关注的还有大名县已经用了50年的破旧的县委县政府办公大楼。

在知天命之年,王晓桦成了河北省大名县的风头人物。
上任一年多,他给这座位于河北东南角的县城带来了很多肉眼看得见的变化。他拓宽了一些街道,正在恢复“大名府”的古城墙;他处理有问题的官员;他把官员的电话号码贴在单位的门口;他甚至要求官员们每周二早晨到街上打扫一次卫生,除极端天气外,雷打不动。最关键的改革是官员任命制度。2009年春节前上任后,这名新任县委书记用两个月时间,连续起草了10份文件变更干部任用制度。从此,起码在形式上,想在这座县城里成为一名官员的人,除了要获得组织部和县委常委(委员)的认可外,还要赢得同事和普通百姓的投票。
这些举措招来议论纷纷。有人觉得,这是对官场“潜规则”的恣意挑衅,必然阻力重重;也有人说,这项改革,实质上是“县委书记对自己权力的限制”;有人则把这一切与“民主”联系在一起。
县委书记问一句 “有意见吗”,大家就不好说什么了
与所有嫌权力不够大的官员不同,王晓桦主动“捆住”了自己的手,而且是以一种急不可耐的方式。
大名县县委组织部部长庞耀洲回忆说,在改革刚开始推行的那段时间,每过几天,县委书记王晓桦就会拿着一个文件的草稿要他修改,有时候甚至是在夜里。时间很紧张,两三天内就要给出修改意见。修改完毕后,王晓桦就立刻召开常委讨论会,通过后就正式发文件。只用了两个月,大名县就抛弃了已经在这里存在多年的旧的干部任用制度。2009年6月,新制度第一次运行,一名副科级干部升为正科级。
在王晓桦看来,任命官员时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几乎不受任何有效制约”。这种现象在某些地方愈演愈烈,衍生出了一些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
按照之前的规定,领导提出任用干部的建议后,组织部就去派人考察,最后将考察结果呈报给县委常委会,由常委会决定。
“县委书记主持会议,先由组织部讲考察报告,接着县委书记就开始征求意见。”庞耀洲说,“表决通常是投票表决或者口头表决。县委书记问一句“有意见吗”,大家就不好说什么了。有一半以上的常委会委员通过即可,个别有意见的也不影响结果。”
另一种形式则是 “大会民主推荐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所有具备晋升资格的人都可能成为被推荐对象。谁的选票多,谁就能升官。
这种方式,王晓桦称之为“放任式民主”。到大名履新之前,王晓桦在大名县以西的成安县工作过8年,前两年零三个月任县长,其后一直任县委书记。在成安时,他以改革著称,先是推广“社会旁听制”,在人事任免和重大问题决策的常委会和全委会上,邀请社会各界现场列席旁听;2008年,他又主持推行了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并用新办法成功地任用了4名干部。
仅仅一年后,他带着这套制度来到了大名,并发起了“县委书记限制自己的权力”的改革。
通过民主投票的考验,选出来的人一定不会太差
根据新的干部任免制度,要在大名县当一个副科长,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首先,有空缺名额的单位领导以及县一级的官员,可以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对合适的人选进行书面的“预提名”,并填写好“预提名责任书”,一并提交给被提名人单位的党委。被提名人单位党委投票产生正式的预提名人选。这个人选,除了要经过公开、上报、县委组织部和纪委等部门的资格审查等程序,还要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经过3轮民主推荐后胜出的人选,将进入组织部考察程序,最后交由县委常委会票决。
在初始预提名、正式预提名、公开预提名人选、资格审查和民主推荐这5个步骤中,权利每行使一次,都伴有相应的责任。
比如预提名权,单位及县级领导班子每一个人都有。但一旦发现被提拔的人提拔前存在严重问题等情况,县委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预提名责任人 (以集体名义预提名的,单位主要领导为预提名责任人)的责任。
“不能让当官的乱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个环节的责任人就要负责。”王晓桦说。
有了连带责任,推荐干部就变得谨慎了。县里曾有一个机关的领导,以个人名义推荐了一个人。组织部在考察时,发现被推荐人以前有过违纪现象,但在预提名责任书中没有体现。为此,这个被推荐人被取消了资格。
“推荐人没有受处罚。机关里面的人和我们都知道他推荐的人没通过,他一定也会感到不好意思的。”大名县委组织部一名干部说。
王晓桦非常看重预提名这一个环节。在他看来,这个环节是“集中”的有力表现,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单位的领导班子、党委班子,就是要发现优秀人才。这些人再通过民主投票的考验,选出来的人一定不会太差。”
大名县的一些老干部,对王晓桦推行的新制度连声称赞。一名老干部说:“只要把工作干好,就有上升空间。不要溜须拍马了,不要跑官要官了,成本和风险都小了。我想除了那些本身没有多少能力、不求上进的人,没有人会反对。时间长了,当官的也会理解。谁也不想犯错误。”这套新制度推行以后,王晓桦也省心了。“别人找过来,我就告诉他,按制度走吧。时间长了,大家就不找我了。”
以前连推荐的是谁都不知道,神秘兮兮的,现在全部公开了
随着县委书记王晓桦来到大名的,还有往日并不常见的投票场面。
这个场面与人们熟悉的不同,并不是在某个礼堂里正襟危坐地举手。每逢有这样的“选举”,所在机关的会议室常坐满人,凳子都不够用,有的人甚至要站着。
其中一次,大名县政府办公室有4名副科级干部将角逐两个正科级职位,办公室50名工作人员中,有44人到场。
4人中,两人是本单位预提名的,另两人是本单位“具有同等条件者”。根据新制度,这些“具有同等条件者”,也就是符合提拔要求而没有被预提名的人,都会列为被推荐对象。此前,单位预提名的两人已经经过了一轮筛选,政府办领导班子对符合条件的人进行了投票表决,以决定政府办集体预提名人选。这一轮胜出者,还要接受另一场考验,即由县委常委会进行投票。
第一轮是不记名投票。在场的县政府办公室44名成员,每人都发了一张事先打印好的表格。这张表格上,单位预提名人选与单位具有同等条件者的姓名一一列出,投票人只需在意见一栏中画钩与否。投票人写好选票后,依次投入选票箱。组织部的工作人员统计选票。单位人数超过一半后,投票方才有效。
在这一轮及其后的所有投票中,如果候选人得票未能过2/3,将不被列为组织部的考察对象。
紧接着,单位中层以上干部逐个记名投票。
记名投票结束后,会议室又多出了16人。这些多出来的人,来自与办公室有紧密业务联系的单位或下属机构。这60人,又进行了一轮不记名投票。
经过3轮投票后,胜出者在单位门口张榜公示,直到组织部考察结束。榜上留有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大名县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赵现杰是具有同等条件者之一。在第一轮的投票中,他就被淘汰出局。对此结果,他表示“毫无怨言”。“以前连推荐的是谁都不知道,神秘兮兮的,现在全部公开了。自己没被大家选上,说明自己做得有不到位的地方。以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现在全变了。机会就在自己的表现上。”赵现杰说。
组织部考察结束后,副科级干部将由县委常委会投票表决,科级干部则由县委全委会投票表决,一人一票。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的投票,是在封闭写票台内进行的。投票结束后,组织部工作人员当场唱票。
就算是顺利通过了4轮投票,这个官位也未必牢固:每个新任命的官员有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结束后,还要经群众认可度测评,“群众认可度在三分之二以下的,经考察确属不称职的,免去试用期职务”。即使正式任命的干部,每年年度考核时,也要群众参与测评,群众认可度在三分之二以下者,将列为淘汰对象。经考察确属不称职者,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待岗。
不仅仅是县直机关,乡镇干部的任用也采用了这套制度。
万堤镇正科级组织员贾素英,在其晋升到现在这个职位前的民主推荐阶段,有辖区内41名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参与了票决,同时参与的还有20名群众代表。这些代表都是贾素英包片村庄的村民代表。
很多人都能感觉到大名的官场气氛在变化
被调任到这样一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任职,王晓桦始料未及。大名县是河北省首批扩权县,县委书记一职官至副厅级。但即便如此,他起先也颇有想法。
不过,对于他的到来,当地人给予很多期望。
大名县的官员说,他们的新书记在成安任职期间,当地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因此他们希望,新书记能让大名焕然一新。
很多人都能感觉到,大名的官场气氛在变化。
商务局局长杨怀林是通过新制度任用的第一名官员。在晋升到现在这个职位之前,他是当地商业系统内一名副科级干部。干部任用的一系列文件出台后,在商业系统摸爬滚打了30年的杨怀林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决定自荐,让局领导推荐自己作为当时的商业局商业贸易办和物资流通办主任的预提名人选。2009年6月中旬,他找到了商业局领导,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为此,商业局召开了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时年49岁的杨怀林,详尽陈述了自己的“纲领”。
一个月后,大名县委组织部到单位对杨怀林进行民主推荐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经过两轮投票后,杨怀林最终在两名人选中胜出。2009年8月6日,杨怀林被正式任命,试用期一年。其后,他调任商务局局长。
这名新局长上任不久,就烧了3把火。一把火是改善办公环境,将单位的办公地点由原先潮湿狭小的平房搬到楼房;二是将员工工资发到80%;三是积极创收。
“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干劲十足。”杨怀林说,上任后,他有3个月没过过周末,“我认为干部制度改得好,要不哪有我杨怀林今天?”
与商务局紧密联系的企业主也能感觉到商务局的这种变化。大名宇通家电服务有限公司经理郭西震说:“现在找人,随时能找到。他们的手机号码都写在门口的牌子上,不需要到处问人,很少有拨通不接的时候。以前,就算是去问,别人也不告诉你。”
经过一年时间,王晓桦的改革措施最终得到了河北省委组织部的认可。但这并没有让他安心。不经意间,他会流露出一些对自己前途的忧虑:“大名可能是我最后一站了。”偶尔,他也会笑着表示,“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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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自我限权”的启示
曾因“最破县政府大楼”名噪一时的河北省大名县,近日再度成为舆论焦点。去年以来,该县新任县委书记王晓桦推出多项改革措施,出台了《大名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主动“捆住”自己的双手,力图改变这个贫困县的官场生态。有人认为其实质是“县委书记对自己权力的限制”。
前不久,人民论坛杂志的一项调查显示,县委书记与国土局长、房管局长等共同入选“官场十大高危岗位”。在这样的语境下,在个别官员还嫌自己权力不够大的情况下,这位县委书记能够保持基本的权力自省,主动向手中权力“亮剑”,无疑值得肯定。
毋庸讳言,当前我们一些机关部门、党政官员的权力边界、权力运行还存在不少模糊之处。5年前,河北邯郸编制出国内首份市长“权力清单”,明确列出掌管城市全面工作的市长的93项权力,这一数字让时任邯郸市市长的王三堂大吃一惊,因为比他的预期要低很多。
其实,权力边界、权力运行模糊不清,不仅不利于监督,也不利于官员自律。这也是造成一些部门和官员越权、滥权、腐败的原因之一。故此,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要求,“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可以说,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既是中央的部署,也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在理想的权力运行机制中,官员的权力不应是可大可小、任凭揉捏的橡皮泥,扩权也好,限权也罢,都不应该由县委书记等权力主体自己说了算,而应遵循必要的程序。毕竟,按照社会契约论的基本观点,公共权力是公众赋予的,官员们应该按照契约来管理公共事务。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有必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加快权力运行的规范,厘清权力边界。更重要的是,要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为权力戴上紧箍,让越权、滥权者及时付出相应的代价,只有这样,公布权力清单也好,“自我限权”也罢,才有实际意义。
易艳刚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