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莺莺塔
因中国古代经典爱情故事《西厢记》而著名的普救寺7月下旬宣布,将以千万元的身价面向全球征集独家冠名权。一旦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征成功,莺莺塔此后则会被称为“某某莺莺塔”。
消息一出,顿时引起诸多争议。有人担心景区的商业氛围过浓,会盖过其原有的文化内涵;有人认为 “征婚”并不合乎文物保护的有关宗旨;而在普救寺方面看来,莺莺塔“征婚”之举的意义仅在于让民间资本介入文物保护。
位于我省永济市城东2公里的普救寺是一座佛教禅院,始建于唐代。寺西侧有一座高40米的13层古塔,名为莺莺塔。在塔的附近以石相击,人们在一定位置便可听到类似青蛙鸣叫的回声。莺莺塔因此与北京天坛回音壁、四川潼南石琴和河南三门峡市蛤蟆塔并称 “中国古代四大回音建筑”。
7月21日,普救寺宣布面向全球征集莺莺塔独家冠名企业:“非诚勿扰,山西永济普救寺莺莺塔1000万元冠名征婚!”
莺莺塔的“择偶”标准包括,冠名企业的产品或品牌形象需要与爱情文化或婚恋文化相关联;冠名企业需要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冠名企业需要有社会公益活动背景。而作为“嫁妆”,环莺莺塔周围将展示冠名企业品牌形象的广告,提供展示冠名企业品牌文化的宣传走廊,所有对外宣传时均称之为“某某莺莺塔”。
普救寺方面认为,冠名之举是出于为莺莺塔等寺内文物筹集修缮资金。“长期以来,普救寺一直存在着维护经费紧张,建筑修缮不彻底的问题。”普救寺旅游景区一位负责人说,莺莺塔自公元1563年重修,已经过了447年,现在莺莺塔每年维护和管理的费用都在两百万元左右,而自1991年之后当地文物部门再没有下拨过文物保护经费,仅靠门票收入远远不够。
“在欧洲,在保持遗产建筑外观、结构等不变,并遵循文物保护要求的情况下,一般都由民间投资保护与开发。而企业乐于参与文化赞助活动,从而获得减免税收或者享有冠名权等回报。”这位负责人说,“我们想寻找有文物保护责任感的企业家来投资保护莺莺塔,让人们能长久地在这爱情之塔下祈求爱情。”
虽然普救寺方面特别声明,冠名期限为最多三年,冠名企业的广告宣传活动将以不破坏整个景区的景观环境、不影响古建筑为前提,但是很多人对此仍颇有担心:“直接在文物古迹之前冠名,会让人觉得不伦不类。”
“商业氛围过浓,反而会冲淡景区原有的文化内涵。”山西省社科院一位长期从事文化研究的专家说,近年来到很多地方旅游,发现这种商业氛围过浓的现象很常见。这位专家说,“对于文化产业发展来说,资源是最基本的要素。而现在多是注重占有资源,对于如何科学地开发利用却考虑得很少,其实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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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救寺修订冠名方案
7月21日,一则《莺莺塔1000万元冠名征婚》的报道刊发后,被多家媒体转载。作为省级保护文物的莺莺塔征集冠名权之举顿时引起诸多争议。8月1日,从普救寺旅游有限公司传出消息,普救寺方面更改了普救寺莺莺塔1000万元冠名征集方案,普救寺旅游有限公司营销部一位负责人表示,新方案淡化了冠名后景区内的商业性,最显著的更改是取消了原方案中“莺莺塔所有对外宣传时均称之为‘×××莺莺塔’”这一条款。
修订后的方案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借鉴国外文物古建的保护经验”而制订。1000万元冠名的期限仍然不超过三年。冠名标准中,增加了“有参与相关文物保护公益活动历史的企业优先考虑”的内容。“出嫁嫁妆”(即回报冠名企业方式)中取消了 “莺莺塔所有对外宣传时均称之为 ‘×××莺莺塔’”、“环莺莺塔展示冠名企业品牌形象的广告”等条款,新增“自冠名日起至冠名期结束,莺莺塔的导游词中将植入‘自×××时间起×××企业每年为莺莺塔提供×××元的修缮费用’,以及企业相关介绍,但不许超过300字”条款。此外,新修订的方案中对冠名企业的权限作出了规定,冠名企业不许参与普救寺的运营管理,标明了冠名企业不具备经营管理莺莺塔的任何权利,但有冠名经费使用去向的知情权。
观点碰撞
正方:
“莺莺塔出嫁”为何不应受指责
据《山西晚报》报道,古代爱情故事《西厢记》的发生地山西普救寺曾造就了张生和崔莺莺一段佳缘,如今,普救寺莺莺塔开始着急把自己“嫁出去”了。7月21日,山西普救寺旅游景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普救寺将以1000万元的身价面向全球征集莺莺塔的独家冠名,届时,对外宣传时将称之为“×××莺莺塔”。
有人说,名胜古迹不能沦为商业婢女。此话不假,但问题的关键不在“能”与“不能”上,而在“名胜古迹为什么沦为商业婢女”?就莺莺塔出嫁而言,如果普救寺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牟利,那么,再严厉的口诛笔伐都不为过。但事实显然并非如此。从新闻看,“莺莺塔出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现在莺莺塔每年维护和管理的费用都在两百万元左右,仅靠门票收入远远不够,由于缺乏财政支持,景区目前负债近2000万元;二是即使没有合适的企业应征,普救寺也能借这条新闻,在旅游旺季吸引游客,增加关注度。
清楚了原因,也就不难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普救寺此举不但不应受到责难,还应获取同情和支持。因为从目前的局势看,普救寺已无力养活 “莺莺塔”,“出嫁”或许还能活下去,“不出嫁”只怕唯有死路一条,毕竟,在养护费用短缺的情况下,“莺莺塔”的衰颓只是时日问题,出于自救本能,也应早日自谋出路。唯一有些遗憾的是,募集资金的捷径似乎除了“嫁入豪门”,别无他选,而这种选择又必将遭受公众讨伐。接下来,人们自然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莺莺塔的养护费,难道除了门票收入,就没有其他来源了?答案是否定的。《文物保护法》第十条写得很清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也就是说,莺莺塔的养护费用,应由所在地山西省永济市政府承担。
因此,当公众指责普救寺“嫁女牟利”时,是不是更应向当地政府发出质诘:1、莺莺塔养护费用皆靠门票自养,当地政府应承担怎样的失职之责?2、费用殆尽之际,寺院尚能顶住舆论压力,知难而上,通过招商招募资金,当地政府又做了哪些努力?3、莺莺塔的养护费用究竟是没被列入财政预算,还是被挪作他用了?等等。
莺莺塔的境遇并非孤例,目前国内很多地方都存在类似的现象。当地政府要么“重开发、轻保护”,要么“有钱建假城楼,没钱保护真古迹”,甚至不乏推倒古迹盖别墅的恶劣典型。那么,古迹之于今人的特殊价值和意义究竟在哪儿?为何古迹保护屡屡不被重视?记得梁思成在 《关于北京城墙废存问题的讨论》中说:“环绕北京的城墙,它不只是为防御而叠积的砖堆,它垒拓嵯峨,无论是它的壮硕的品质,或它轩昂的外相,或是那样年年历尽风雨甘辛,同北京人民甘苦的象征意味,总要引起后人复杂的情感。 ”其实,古迹之于我们,不仅仅是情感上的寄托,更是一部用砖石垒成的史书,记录的也不只是一城一地的历史,而是整个民族的珍贵记忆。就像王小波说的那样:“真古迹使人留恋之处,在于它历尽沧桑直至如今,在它身边生活,你才会觉得历史还活着。”
也许“莺莺塔出嫁”只是一味药引,现在看来,即使“招婿”不成,今年的门票收入也会有所改观,至少治好了“莺莺塔因乏人问津而产生的抑郁症”。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件事传递出一个信息,文物保护比任何时候都迫在眉睫,如果政府在财力、人力和能力上始终不济,那么,为了避免商业开发破坏古迹、减少商业运作产生的副效应,除了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还应全力以赴寻求一种公益、低耗的方式,让更专业、敬业的团队加入到古迹修缮与保护的行动中去。总之,我们有义务也有必要向后人承诺,纵使时间收割了一切,历史的痕迹犹在,而每一道痕迹,都是这个世界活过、鼎盛过的见证。
反方:
文物古迹不应沦为商业婢女
著名爱情故事《西厢记》的发生地山西永济市普救寺曾造就了张生和崔莺莺一段佳缘,如今,普救寺莺莺塔开始着急把自己 “嫁出去”了。7月21日,山西普救寺旅游景区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普救寺将以1000万元的身价面向全球征集莺莺塔的独家冠名。
前有春晚植入广告,今有莺莺塔全球征集独家冠名。甫一看,真是大跌眼镜,什么都能拿出来冠名,什么都敢拿出来吸引投资,不得不惊叹国人的商业意识与经济头脑。
诚然,利用自己的资源征集独家冠名权无可厚非,但是利用文物古迹去征集冠名权,想必就会引起轩然大波。文物古迹本来就是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精神财富,是供后人参观、拜谒的地方。如果都像普救寺人那样,全国各地的文物古迹早晚有一天,都会变成一个又一个商业广告景点。就像几年前,笔者到某地一个景点游玩,看到整整一个景点,全是广告牌、宣传标语,一个接一个,弄得好好一个景点跟立体电视广告似的。看着看着就没有兴趣了,这哪是景点啊,分明就是另类的商业广告。而这一点,西安市就做的比较好,早就在2004年,就规定文物古迹周围500米内,不得设置广告牌。
不过报道又说,要求冠名企业的产品或品牌形象需要与爱情文化,或婚恋文化相关联,冠名企业需要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这一说辞,似乎普救寺人在为自己挽留颜面,假如是企业冠名了莺莺塔,想必商业味远远会超过文化味,到时候,商业挟持着文化徒步前行,莺莺塔势必沦为商业的婢女。就像近日在《重庆时报》看到的一篇新闻:钱可以用来干什么?怎么才能赚到钱?8岁的男孩小辉写下 “抢劫”、“放高利贷”、“当小姐”的答案,培训老师惊呆了。想必,在商业文化熏陶下的莺莺塔早晚都会变得像这个回答问题的男孩。
因此,普救寺人应该放弃为莺莺塔全球征集独家冠名的商业噱头。若不然,当莺莺塔“出嫁”后,我们去哪里找寻完美的爱情。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