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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9-03 09:16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农民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从9月1日起,我省对外省旅行社组团入晋旅游客运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此办法试行半年,之后根据试行情况决定延长期限。


根据省政府 《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省旅游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了《外省旅行社组团入晋旅游客运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凡外省旅行社组织16人以上旅游团队来山西旅游,租用具有合法旅游客运资质的外省旅游车辆,凭山西省旅游局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核发的《山西旅游通行证》,就可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并且在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省旅游局负责人表示,《山西旅游通行证》申领手续并不复杂,对符合要求的外省旅游客运车辆将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 《山西旅游通行证》。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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