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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8-31 09:21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农民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为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终端监管,今后,我省将对中标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的检查力度,每个月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少于10%,销售网点出现一般不良行为累计超过3次,立即取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如发现违规行为,群众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和投诉。


据了解,销售网点严禁抽取产品标识卡,将家电下乡产品作为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严禁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或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产品、非家电下乡产品以及假冒伪劣产品;严禁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严禁未遵守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终端销售价格高于中标价格;严禁私自留用标识卡及其复印件,留取或复印农民、国有农林场职工等补贴对象户口簿、身份证等领取补贴的有关资料,录入虚假购买信息等。

(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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