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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29 09:17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7月26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获得批准通过。《条例》规定,破坏历史街巷格局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要罚款50万元。


按照《条例》,对于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破坏历史街巷格局、违法拓宽历史街巷的,必须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规个人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对违规单位处以15万元至50万元罚款。蔡玉高 蒋 芳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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