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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9-18 16:22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梁雨润看望上访群众

文/图 首席记者 田多吉


9月5日,大运高速公路阳曲县城出口。


不远处,一块高大的指示牌上赫然写着:“信访学校”。顺着路标往前走,先是到了“下安”村。沿着蜿蜒的乡村小路再往前走,就是“上安”村了,也就是“信访学校”的所在地。这个村子十分僻静,房子以窑洞为主,“信访学校”的学员们就住在不同的农家小院里。“学校”的组织者之一、“感动中国2003年年度人物”、省信访局副局长梁雨润,也住在这样的窑洞里。一


这个村子不到400人,四分之三的人已经不在村里住,有人便利用空闲的房子搞起了“农家乐”,并且成为太原市的一个帮教基地。从今年7月中旬开始,省信访局开始在这里举办“重信重访案件学习班”,今天将要举行的是第五期的开学典礼。主持典礼仪式的是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王铁选,梁雨润作动员报告。他开门见山地说:“同志们:我们在这里开办重信重访案件学习班,目的已经很明确,就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用铁选副秘书长的话说,就是同吃、同住、同受教育,采取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和上访群众面对面解决问题的方式,彻底化解和处理一批在基层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案件。”在总结前几期的情况时,梁雨润说,每期都有上百人的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来到这里,上访群众四期总共来了166人,其中有80案涉及100多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结案率达到了65%以上。说到这里,梁雨润显然有些激动,他为“信访学校”面对面解决问题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感到鼓舞。他接着说,“信访学校”还要继续办下去,成为一种长效机制。二


梁雨润为啥会激动,不了解信访工作的人很难理解。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信访案件处于突发高发期。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村土地征用、农村干部作风、村矿矛盾、环境污染、城市拆迁补偿安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多方面。其中有的案件时间跨度比较长,取证困难;有的案件责任单位在处理过程中解决不彻底,留有尾巴;有的案件问题虽然处理了,但思想政治工作没跟上,导致重访;也有上访人要求过高,试图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达到不合法的要求。因此,处理起这些案件来,相当棘手。而梁雨润对自己的要求是,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部合理的要全部解决,部分合理的要部分解决,哪怕有百分之一合理的,也要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解决。


说一说容易,做起来真难呀!临县克虎镇村民侯明则的案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96年,由省、地、县三级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临县曹峪坪至柳家山公路工程开工建设。侯明则经与当时的曹峪坪人民政府协商,承包了该工程的一部分,约定:“按县交通局设计的标准与预算结算,完工验收后付清工程劳务费”。侯明则组织40多名民工,用一台推土机艰苦施工,于1997年冬完工,次年通过县交通局验收。可是,侯明则在1998年只拿到3万元的工程劳务费,剩余的9万多元钱怎么也要不到手。结果造成侯明则家庭生活困难,孩子失学,房屋被债主占用,家庭财产被抢走。侯明则四处上访,省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组多次发函督办没有结果,临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迟迟得不到执行。最终,在“信访学校”有关部门与侯明则达成了协议,使问题得到了协调解决。


想想看,解决一个问题尚且这么难,解决几十个几百个同志的疑难案件会有多难。用王铁选的话说,信访部门是天天都有新鲜感,天天都有成就感。他用乐观的态度道出了信访部门的苦衷。三


“信访学校”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在“上安”村,“学员”主要由上访人和责任单位、包案领导以及信访部门的负责人两大部分组成,每期班三天到一周时间。“大课”除了开学典礼上的动员报告外,还聘请有关院校的教授来上课,讲法律,讲政策,讲心理知识。“小课”则主要是上访人和责任单位、包案领导以及信访部门的负责人协商问题的解决办法。最重要的是“毕业”,也就是要与上访人达成解决问题的协议,并且由省信访局把关通过。


这个“学校”最大的特点是,上访人来去自由,而责任单位、包案领导以及信访部门的负责人则没有这种自由。于是,每期开班时在“上安”村就会看到这样的情景,领导们的


小轿车一辆辆开进


了村,省级主管部


门的领导来了,企


业集团的领导来了,


市、县责任单位、


包案领导和信访部


门的领导也来了。


大家放下手头的其


他工作,来这里专


门解决上访群众提


出的问题。以往是


群众找领导,现在


是领导找群众,触


膝谈心,化解矛盾,


找到解决问题的突


破口。上访群众和


责任单位、包案领


导、信访部门等几


方面的积极性,在这里很好地结合在一起。窑洞里、枣树下、石凳上,在争论,在协商,一批又一批疑难案件得到了解决。


2005年 4月 21日,本报以《夏县4万株香花槐被毁事件调查》为题,报道了运城市下岗女工卫俊芳的不幸遭遇。卫俊芳当时提出了 7万元的补偿要求,而夏县有关部门则提出应当扣除未被挖走的1.2万株香花槐,答应补偿6万元,卫俊芳不同意。之后,卫俊芳根据被毁的几万株香花槐可能获得的收益,又提出了80万元的补偿要求,夏县有关部门没有答应。2005年10月28日,双方再次协商,卫俊芳就购苗款、租地款、劳务管理费用等实际投资,提出了91823元的补偿要求,夏县有关部门测算下来的结果是62708元,最后答应给卫俊芳8万元,但最后还是没有谈成。2005年11月14日,夏县政法委领导又召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与卫俊芳协商,达成了补偿卫俊芳10万元的协议。2006年春节前,夏县农业局付给卫俊芳5万元,经协商剩余的 5万元在2006年4月20日一次付清。可到日子了卫俊芳没有去拿钱,表示反悔了。问题一直僵持到了今年,拿到了“信访学校”来解决。经过多方面的努力,最终协议解决了问题。


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得到了解决,但是没有得到解决的还有不少。离开“信访学校”的时候,梁雨润的一席话还在记者的耳边回响:“各位信访群众,你们的问题迟迟得不到合理的解决,我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作为一名信访部门的责任领导,向你们表示由衷的歉意。”“各位包案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我们一定要树牢公仆意识,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对群众一定要有真感情,要既怀崇敬之心,又抱歉疚之情,要以公仆的姿态,耐心聆听群众的诉求,遇到与群众意见不一致的地方,要多从自身工作找原因,看看我们的决策是不是符合群众的意愿,找找我们的工作在哪些方面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有没有措施不对头、方法不得当的问题,真心诚意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

(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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