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院
本 报 讯
(记者 郭 晶赵晓 燕)近日,太原中院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全市各级法院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创新司法工作理念、转变司法工作方式、破解司法工作难题,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太原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增强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坚定性,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自觉把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加注重公平正义,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公平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充分利用好调解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力争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要注重科学考核,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审判质量效率考核体系,使审判质效考核工作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