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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门前爱车被“文身”我能向网吧索赔吗?

--2006-11-08 三晋都市报--

咨询人:王先生

咨询事由:我前几天开车到一网吧上网,第二天早上发现整个车被“文身”,我向网吧老板提出赔偿要求,可网吧老板说这不关他的事。请问律师,我可以向网吧索赔吗?

解答:魏海生律师

从王先生反映的情况看,他可以向网吧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网吧作为经营者,应当给上网消费的网民提供完善服务,确保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网吧作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完善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有关设施,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就此情况来看,该网吧应当给予王先生适当的经济补偿。

热线接待:黄广斌

 编辑:赵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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