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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2-02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进入论坛

本报讯(见习记者 武丽娟)一药店为提高销售量,搞起了购药满一百元赠送一个“福娃”饰品的促销活动。2月1日,记者从晋中市工商局获悉,晋中开发区工商分局查处这一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药店。

当日,该局执法人员例行市场巡查,途中发现一药店存放“福娃”饰品。该饰品正面为“福娃”图案,背面标注“Beijing 2008”字样,并贴有药店名称和“100元赠”的标签。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扣留了现场的侵权赠品。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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