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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节目被禁播甚感欣慰

--2006-11-30 三晋都市报--

27日,《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悉,该《条例》已第三次提交审议,其中将原定规定的“恐怖残酷”节目禁播的16小时限制延伸为24小时禁播。 同时,《条例》还增加了“禁止电视台在7时至23时播放涉案影视节目,禁止在17时至20时播放境外动画节目”等规定。(据11月28日《信息时报》)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然而,当“杀手”被许多中学生追捧时,我们除了要呐喊“救救救子”之外,真的应该好好地回过头来反思一下那些恐怖残酷节目了。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如今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和亟待破解的难题。 就从这个角度看,暴力、凶杀、恐怖、残酷节目也到了足以引起整个社会警惕和反省的时候了!令人欣慰的是,广东的《条例》对“恐怖残酷”节目作出了全天禁播的规定,并为涉案影视剧戴上了紧箍咒。 笔者希望这部法律能早日出台,并能得到始终如一的严格执行,从而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视听环境,提供健康向上的生活空间。

(江苏 杨维立)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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