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去年审结各类一审刑事犯罪案件16200件
本报讯(记者 张荣妹 黄泽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打造“平安三晋”。1月31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省高院院长李玉臻代表省高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人大代表们审议。2006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犯罪案件16200件、判处被告17114人,审结二审案件3053件,对严重刑事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进行了严惩。
报告称,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3245件,审(执)结126567件,其中审结各类一审案件84137件,年度结案率为93.2%。2006年,全省法院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进行了严惩。针对近年来较为突出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爆炸物犯罪等予以重点打击,共审结上述案件6598件,判处罪犯10659人。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村霸、路霸、市霸等恶势力犯罪,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件判处33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84件判处376人,审结强迫组织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等“涉黄”犯罪案件62件判处90人,审结赌博犯罪案件30件判处99人,促使我省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
2006年,全省法院还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惩治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走私、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活动,共审结上述案件300件,依法判处刑罚的罪犯283人。在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打击中,重点惩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犯罪行为,共审结贪污、贿赂案件469件判处550人,审结挪用公款案件168件判处186人,审结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渎职犯罪案件210件2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