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城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原云
消费宣言:
崇尚科学,理性消费,树立科学、合理、健康的消费观念和意识。
人生信条:
认真做人,踏实做事。
工作观点:
从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
追求和谐的消费环境是人所期盼众望所归,晋城市消费者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全心全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己任,在2006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和晋城市工商局举行了“3.15维权在行动”大型现场直播活动,集中宣传了与消费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消费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并在活动现场设置了投诉台、咨询台、信息发布台等多个台位。在真假商品鉴别台前,工作人员把查获的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和真品摆放在一起,热情详细地给市民们介绍如何鉴别商品真伪的常识,也有不少市民拿着自己购买的商品要求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鉴别。
为了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商品和优质服务,晋城市消费者协会认真组织、开展争创山西省“2006年度消费指导品牌”、晋城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消费者信得过产品”的评选活动,坚持“企业自愿、严格审查、慎重推荐”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企业的美誉度。
根据省工商局和省消费者协会下发的150号文件,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在农村建立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要求,晋城市消费者协会把此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一会两站”的建设工作,形成了以晋城市消费者协会为中心,以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政执法部门、基层分会、农村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投诉站为基点的工作网络,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晋城市消费者协会为了高效解决因消费引发的各类纠纷,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协的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在全省率先与仲裁委员会合作,在晋城市消费者协会内部设立了晋城仲裁委员会消协办事处。
2006年,晋城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案件944件,已调节处理935件,调节率达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余万元。
2007年的年主题是“消费和谐”,如何围绕这一主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认为要坚持做到“四心”,即文明服务热心、排忧解难耐心、说服教育细心、处理调节公心。2007年晋城市消费者协会将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和谐”年主题,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晋城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无论是接到电话投诉、来信投诉,都能做到认真登记、及时受理、及时解决,并对重大侵权案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加强消费者协会维权队伍自身素质建设,搞好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取经,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维权能力。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工作的前提,增强消费维权能力,提高公信力,深入开展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工作。按照党和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今年晋城市消费者协会将重点研究解决好农村消费维权问题。
晋城市消费者协会在晋城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和省消费者协会的指导下,将不断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团结进取,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使消费者协会的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诚信晋城、和谐晋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