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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03 13:22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市场导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近日,记者看到一些家电卖场中的家电延保服务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产品“捆绑销售”,据记者了解,这种捆绑销售现象并不在少数。


家电延保服务,顾名思义就是在家电正常保修期之外延长保修时限,不过,依据不同品牌和不同型号,顾客需要交纳一定的金额才能享受到这种超值服务。


在家电卖场,大到冰箱、洗衣机,小到手机、小家电,除了产品本身的价签外,还有一张家电延保的价目表。虽然家电延保项目是商家在产品之外推出的,顾客可以自由选择,但是在顾客不知情或无法选择的情况下,延保服务与家电产品本身一起捆绑卖给了顾客。


一位消费者在消费网站上投诉称,一台价格4000元的笔记本电脑,顾客的实际购买价格是4290元,其中的290元是被捆绑销售的延保服务。


消费者韩小姐在挑选冰箱时也曾遭遇过捆绑销售家电延保的经历。韩小姐看中一台售价2000多元的冰箱,在讨价还价中,促销员表示价格已达到了厂家规定的标准,但是可以在现有价格的基础上赠送价值100元左右的延保。促销员解释称,家电卖场给促销员规定了延保销售指标,为完成任务,只能尽力推销延保服务。


据一位家电卖场工作人员透露,每两台笔记本电脑中就有一台是与延保服务一起销售的,并且多数是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家电产品的价格折合到一起了。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国庆节前购买了一部手机,在卖场收银台交款时发现,1200元的手机成交价里包含了45元的延保服务。


家电行业人士反映,正常保修期基本包含了家电产品故障高发期,额外付费购买延保服务没有实际意义。家电卖场推出的延保服务,其实是一种保险性质的服务,商家把它当做产品销售,从中赚取利润。


省城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律师认为,如果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延保服务,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此外,把延保作为强制附赠产品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消费行为。“有过此种侵权遭遇的消费者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维权,争取创造好的消费环境。”张律师建议。


吴文治

(编辑:谢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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