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朔州市工商局局长 贾权
消费宣言:
和谐是理性,和谐是责任,和谐是宽容与互爱。让我们携手共创和谐的消费环境!
人生信条: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懈努力,辉煌人生。
工作观点:
集体的智慧是无穷的,团结的力量是无穷的。我的职责就在于调动每一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有干好工作的强烈愿望。
2007年,朔州市工商局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牢牢把握“五增五创”工作主题,突出农村这个重点,完善六项机制,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创建“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
一、围绕“消费和谐”年主题,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利用“3・15”纪念活动、“12・4”法制宣传日等,组织现场咨询、送法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活动,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重点开展八项行动,完善市场监管执法机制。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尤其要突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二是开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净化消费视听环境;三是开展打击商标侵权行动,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开展打击传销行动,维护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五是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保护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和自主选择的权利;六是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保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七是开展查处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八是开展重要商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三、强化监测手段,完善流通领域商品准入监管机制。以食品及涉及消费安全的商品为重点商品,推进和规范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同时,以食品及涉及消费安全的商品为重点商品,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要求,在省工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测基础上,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发布商品质量监测结果,查处违法商品。
四、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12315维权网络机制。明确各级12315的责任,提高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12315工作范围,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以“3・15”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一会两站”建设,把“一会两站”拓宽延伸到大型企业、商场超市、城乡社区、农村山区、学校周边、景区景点和农村商品集散地,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投诉举报维权网络,做到投诉不出村,维权在田间。
五、抓住重点服务行业,完善反欺诈维权机制。1、餐饮行业。重点检查其所售商品、使用的原料等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问题。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存在虚假的折扣价、优惠价;是否存在服务人员以收回扣或收取好处费推销商品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2、美容美发行业。重点检查用于洗浴、染发、美容等商品的包装标识标注是否规范;是否过期、变质、失效;是否存在假冒商标、伪造产地、以次充好等问题;是否存在以虚假的“折扣价”、“最低价”、“优惠价”、“包年价”等欺诈误导消费者;3、旅游行业。检查对象是旅游服务中介组织、旅游服务经营单位、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随意降低服务标准、擅自更改服务项目或随意增加服务费用、虚假报价、虚假广告宣传、虚假折扣、强制服务,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纪念品等;4、修理行业。检查车辆、电器、通讯器材维修业。主要检查其使用的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履行有关“三包”规定,是否存在以旧充新,是否以虚假的“折扣价”、“最低价”等欺诈误导消费者。
六、强化消费警示,完善消费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根据12315机构受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全面采集数据和信息,通过汇总和分析,及时进行消费预警和提示,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健全消费安全的应急处置机制,努力提高处置消费维权突发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重大事件、紧急事件和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处置预警,明确12315机构相应的职责和权限,会同相关职能机构,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突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