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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8-28 11:02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市场导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记者 赵奕)零售单位要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警示牌、散装酒要在固定的场点贴标销售……太原市开始对酒类市场进行检查。


据太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酒类商品的供应和安全,要求酒类零售经营者要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登记,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不得转让、买卖、涂改,违规者按相关规定处理或处罚;要在显著位置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警示牌;散装酒的销售要符合《办法》所规定的要求,在固定的场点贴标销售,特别要加强对城乡接合地带散装酒市场的监督管理;针对查验酒品的真伪方面,要求酒管部门从检查酒类商品的进货渠道和进货手续入手,防止假冒伪劣酒品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对假冒伪劣酒品和行为人要按规定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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