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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8-28 11:02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市场导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

本报讯 8月26日,太原市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后五年,商业贿赂等八类违纪违法案件将成为太原市严查重点。


从2008年—2012年,太原市将抓好八类案件的查处工作。首先,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中,将以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其次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案件。


经济领域是腐败案件“重灾区”,太原市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案件。查处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并购重组等活动中违规决策,隐匿、侵占、转移、私分国有资产等案件。


近年来,农村土地拆迁矛盾较集中,太原市将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土地拆迁、支农惠农资金使用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加大查处农村选举中拉票、贿选等案件。此外,要严肃查处价格监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


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


在商业贿赂的查处中,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将市场主体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准入和逐出太原市场的重要依据。


李俊华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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